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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 通讯员/陈杏强 周建科)惠东镇街及县直部门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资源处置、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五项具体事务。笔者日前获悉,近日,惠东县印发相关文件,在各镇街、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五不直管”,进一步分解“一把手”权力,解决“一把手”因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原标题:“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 通讯员/陈杏强 周建科)惠东镇街及县直部门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资源处置、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五项具体事务。笔者日前获悉,近日,惠东县印发相关文件,在各镇街、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五不直管”,进一步分解“一把手”权力,解决“一把手”因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惠东县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实行党政正职“五不直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各镇街、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五不直管”。以组织人事事务为例,惠东规范重要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建立实名推荐、民主测评、末位表态、投票表决、全程记实制度,党政正职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或作表态性发言,应待班子其他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同时,惠东明确各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人员调入与奖惩、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等,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惠东纪委相关负责人称,惠东通过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正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配套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曝光、问责和整改相结合的改进作风刚性制度体系,对党政正职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任中、离任审计等,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标签:正职 领导干部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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