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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着酒意强奸女友闺蜜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宁宇 周艺报道 借着酒意,男子何某鹏对熟睡在房内的女友闺蜜强行发生性关系。日前,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结此案,认为被告人何某鹏的辩解意见不成立,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其3年6个月。

原标题:男子借着酒意强奸女友闺蜜

日期:[2014-06-11] 版次:[A17] 版名:[广州新闻·社会] 字体:【大中小】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宁宇 周艺报道 借着酒意,男子何某鹏对熟睡在房内的女友闺蜜强行发生性关系。日前,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结此案,认为被告人何某鹏的辩解意见不成立,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其3年6个月。

据了解,何某鹏今年32岁,初中文化,居住在花都赤坭镇。他的同居女友叫阿香(化名),而本案中受害者唐糖(化名)是阿香的闺蜜之一。案发前,唐糖因为感情失意,从外地到广州花都找阿香散心。

唐糖到访当日晚上,阿香、何某鹏、阿威(化名,何某鹏的大哥)带唐糖到附近一家大排档吃宵夜。当晚,四人都喝了不少啤酒。到了次日清晨3点多,在阿威陪同下,不胜酒力的唐糖先回到阿香的房间睡。

因为租房小,阿香决定和男友在房外打地铺睡。然而,何某鹏却悄然潜入房间图谋不轨。

据了解,何某鹏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共有6次供述,拒不承认强奸犯罪事实。他辩解,当晚几个人在喝酒,其女友阿香称自己身体不好,暗示他可以跟她的闺蜜唐糖发生关系。

“唐糖当时也没表达反对的观点。”何某鹏说,当晚喝完酒,女友扶他回去宿舍,他就醉醺醺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后来发生什么事情我就不记得了。”据此,何某鹏不承认与唐糖发生过性关系。

对于男友的说法,阿香在出庭作证时全盘推翻:“我没有讲过允许让何某鹏和闺蜜发生关系的话。”

此外,何某鹏的大哥阿威也作证表示,当晚他被哭闹声吵醒,看到唐糖在哭,说“被何某鹏强奸了”,求助报警。

以上事实足以证实被告人是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不过,鉴于被害人唐糖后来对被告人何某鹏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何某 阿威 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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