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鱼肝油划为药品 未经批准不得进口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都讯 福州检验检疫局消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进出口风险警示通报,鱼肝油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划分为药品,不属于普通食品。今后,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进口食品成分的检查,凡含有鱼肝油成分且未取得批准的食品,不得进口。

原标题:鱼肝油划为药品 未经批准不得进口

N海都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林婧一

海都讯 福州检验检疫局消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进出口风险警示通报,鱼肝油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划分为药品,不属于普通食品。今后,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进口食品成分的检查,凡含有鱼肝油成分且未取得批准的食品,不得进口。

据介绍,鱼肝油常用于给婴幼儿补充维生素AD,不少经营者通过打擦边球,套用食品标准来逃避监管,违规将鱼肝油包装、生产成婴幼儿食品。

标签:食品 食品标准 含有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