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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办空壳公司3个月骗取2千万保证金被判15年


来源:云南网

短短3个月内,这个“办事处主任”摇身一变就成了千万富翁。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骗子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标题:“办事处主任”编造工程骗保证金 3个月摇身一变成千万富翁

政府部门还在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 他就开始与人签订内部施工合同

他自称的北京总部其实也是个皮包公司

有个工程,政府部门还在研究项目的可行性,他就敢对外宣称:“北京一家公司西南办事处已拿到工程项目,他是这个办事处的负责人,想做工程,赶紧交保证金给他。”结果,短短3个月内,这个“办事处主任”摇身一变就成了千万富翁。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骗子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一次行骗

以虚假隧道工程骗得1250万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昆明出现一个叫赵法林的人,他以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和8名建筑老板签订内部施工合同,将无中生有的呈贡至澄江龙王庙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承包给8名建筑老板,总共骗得保证金1250万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向有关部门核实工程的真实性。2012年10月31日,云南省发改委证实,玉溪市、昆明市正在开展呈贡至澄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当天,云南省交通厅出具情况说明,呈贡至澄江公路项目尚不具备招标条件。

赵法林的胆子真是大,政府部门都还在研究的工程,他居然就敢说已经拿到其中一个隧道工程了,但居然有那么多建筑老板相信他的鬼话。在短短3个多月,先后有8名建筑老板向他交了保证金,赵法林摇身一变就成了千万富翁,但他没有收手的意思,又编造工程继续行骗。

第二次行骗

用虚假铁路工程骗得130万元

2011年2月,赵法林继续以中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与多人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铁路隧道项目承包给受害人,骗取保证金130万元。

第三次行骗

用真实水电站骗得700万元

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期间,赵法林、金加发(在逃)谎称已经承包到云南兰坪县黄登水电站工程。经证实,兰坪黄登水电站确实有这个工程,但施工方和中晟公司西南办事处没有任何联系,而赵法林谎称已拿到了兰坪县黄登水电站工程施工权,并以中晟公司西南办事处的名义和多人签订联合施工协议,骗取工程合同保证金700万元。

赵法林先后虚构3个工程项目,致使10多名建筑老板上当受骗,总共骗得了2080万元。

受害人报案

“我们都被赵法林骗了”

2012年10月29日,受害人林某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我被赵法林骗了200万元。”随后,又有7名受害人相继到官渡经侦大队报案称:“我们都被赵法林骗了。”

2012年11月2日,警方决定对赵法林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实际情况

北京总部也是个空壳公司

官渡经侦大队调查得知,中晟公司在北京登记注册,该公司法人李英春证实,2012年12月31日,他因合同诈骗被关进锦州看守所。中晟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600万元,但该公司没有那么多资金,实际上是个皮包公司。他不认识赵法林和金加发,也没有委托他们做过任何事。

随后,赵法林被昆明市检察院公诉到昆明中院,罪名是合同诈骗。

一审判决

“办事处主任”被判刑15年

开庭审理时,“办事处主任”赵法林对诈骗的事实没有意见,但说所骗来的钱,都打在金加发的银行卡上了。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赵法林明知工程项目不存在或没有实际取得工程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构事实,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多名受害人合同保证金,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赵法林辩解对诈骗来的钱,自称打到金加发的卡上,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据此,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法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赃款,发还被害人。

记者柏立诚(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PN050]

标签:经侦 高速公路 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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