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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村民私开荒地 村里有权收回


来源:天山网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康明远。康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村里这块土地从未承包给任何人,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支配。目前,村里与别人签订承包协议,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应该是承包方。张女士虽然对这块土地进行了开垦,但她并没有取得它的所有权,因此无权要回。但对张女士耕种土地带来的经济损失,她有权要求村里给予一定补偿。

原标题:乌鲁木齐:村民私开荒地 村里有权收回

www.ts.cn 天山网   2014年05月05日 13:16:28  

天山网讯(记者刘建东报道)“我家附近有一块荒地,一直无人耕种。2003年我在上面种了庄稼,2013年,村委会把这块地承包给了别人,他们有权这样做吗?”4月29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大梁村六队村民张女士向记者投诉。

据张女士说,她耕种的荒地面积是两亩三分,因为土质不是很好,所以没有人耕种。2003年,她在上面种上了庄稼。2011年4月,村委会不让她再在上面种植,并派人在地里倒炉渣。2012年秋天,她又在上面种植了小麦。2013年7月3日,她看到地里又被堆满了砖块。经打听,得知是村委会把这块地承包给了别人用来盖厂房。张女士找到村委会主任,被告知这块土地是村委会集体所有,拒绝让她继续种植。

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大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盛学忠。盛学忠说,村委会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盖厂房,事前的确没有跟张女士协商,原因是他们认为那块地本来就是荒地,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有,村里有权支配。“我们告诉她村委会愿意给她5000元的经济补偿,但是她拒绝了。”盛学忠说,他也和张女士协商过把土地承包给她,也遭到拒绝。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康明远。康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村里这块土地从未承包给任何人,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支配。目前,村里与别人签订承包协议,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应该是承包方。张女士虽然对这块土地进行了开垦,但她并没有取得它的所有权,因此无权要回。但对张女士耕种土地带来的经济损失,她有权要求村里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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