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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增15辆拖车重点查处城区违法占道停车


来源:天山网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王茜 刘志龙摄影报道)本周起,乌鲁木齐将新增15辆拖车,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加大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以及水磨沟区四个中心城区违法占道停车的查处。

原标题:乌鲁木齐新增15辆拖车重点查处城区违法占道停车

www.ts.cn 天山网   2014年04月25日 11:03:40  

4月24日,在光明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清障车正在将违停车辆拖离。

4月24日,在光明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清障车正在将违停车辆拖离。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王茜 刘志龙摄影报道)本周起,乌鲁木齐将新增15辆拖车,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加大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以及水磨沟区四个中心城区违法占道停车的查处。

4月24日17时许,在天山区建工巷,拖车刚将一辆轿车拉起,驾驶员夏师傅就赶忙跑来,他向交警解释说,自己到附近办事,也就停了20分钟。

记者看到,夏师傅的车后已停了一排车,因为他及时赶到,车被拖车放了下来,看到交警劝导后,一些车辆驶离,而一些车辆车内没有驾驶人,被相继拖走。

随着天气转暖,市民出行率明显上升,商圈周边、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中心城区主干道沿线,违停现象明显,部分路段因早晚高峰违停车辆较多,并占据两侧车道,对周边车辆通行影响较大。

新增15辆拖车后,交警部门将采取DV抓拍及拖移影响交通违停车辆的方式,清理机动车道上的违停车。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王毅鹏介绍,4月1日至20日,全市已查处违停车辆3220辆次,交警部门都按照规定不向市民收取拖车费。对将车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道路上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对于未设置禁停标志的小巷道、街道等路段,将按照不按规定停车,影响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从2013年8月26日起,乌鲁木齐交警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车辆由政府买单进行拖移,市民不再缴纳拖车费用。

重点查处区域及路段

天山区:政协巷、建工巷、文化路、文艺路、红旗路、新生巷、果树巷等。

沙依巴克区:经一路、经二路、伊宁路、伊宁西路、棉花街、炉院街、货场东路、珠江路南巷、于田街、和田街、和田一街、和田二街、吐鲁番路、乌苏路、五一路。

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美居物流园周边路段、河南路铁路局商圈周边路段、大寨沟好家乡超市周边路段。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及温泉东路周边主要绕行通道沿线道路、华凌市场周边道路、安居南路、安居北路等。

标签:交警 清障车 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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