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大陆剧组可以申请赴台参与合拍电视剧
2009年09月08日 22:57中国台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台湾网9月8日消息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新闻主管部门今天发布“大陆主创人员及技术人员来台参与合拍电视戏剧节目处理原则”,即日起开放大陆剧组人员申请赴台参与合拍电视剧。

据报道,台当局新闻主管部门称,根据业界推估,政策开放后,1年约可增加25档合拍电视剧,将增加台湾演艺人员工作机会,且合拍剧一旦于大陆电视黄金档播出,业者的投资除可获较高回收,也能快速提升台湾演员知名度。

台当局新闻主管部门表示,有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台湾剧组人员权益,仅开放主要演员、制作人、编剧、导演及技术人员,且每一部合拍剧人数不得超过各职务总人数1/3,台湾工作人员人数一定要在1/3以上,最高可达2/3。

台当局新闻主管机构在新闻稿中强调,后期作业须在台湾完成,以利台湾人才回流及增加就业机会,且全剧主要场景(包含外景及棚内)应有台湾场景,以利营销台湾景点。(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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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赛赛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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