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侦组成员将递归建签呈 给新“总长”人事空间
2010年04月13日 16:14中国台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台湾网4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今天获台湾“立法院”同意出任“检察总长”。为尊重新“总长”人事任命权,台特侦组检察官将分别递交归建签呈,让黄世铭有弹性的人事运用空间。

报道指出,台湾“法院组织法”规定,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置检察官6人以上,15人以下,由台“检察总长”自各级检察署中遴选检察官,调特侦组办事。

台特侦组日前开内部会议,有检察官认为,台湾“法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总长”对特侦组检察官有人事任命权,而现任14名检察官均是由前“总长”陈聪明所任命。为让黄世铭未来有弹性空间,特侦组检察官将递交归建签呈,交由新任“总长”决定。

据台湾媒体了解,台特侦组14名检察官中,包括主任陈云南等多数有归建原单位的强烈意愿,他们除在签呈中表达尊重制度的意见外,也会详述归建原单位的理由;至于有意留任的检察官,仅会在签呈中表达尊重制度及“总长”人事权等意见。

报道指出,台特侦组检察官原本规划共同递交签呈,集体表达意见,但为避免外界不当联想,决定由检察官个别将签呈递到“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办公室,让黄世铭上任后做决定。

黄世铭表示,“法院组织法”没有更换“检察总长”特侦检察官就必须总辞的规定。因此,台特侦组检察官没有必要请辞归建,黄世铭说,他会在上任后尽速与检察官单独面谈,了解检察官意愿。(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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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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