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明日或不亲临听判 检方认为扁珍刑期逾20年
2009年09月10日 09:01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10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审理陈水扁家族涉嫌洗钱等案,将于11日下午4时宣判,检方认为,合议庭心证已成,将判陈水扁和吴淑珍有罪,由于扁珍被诉贪污机要费、收贿、图利等各罪,刑期大都在5年以上,合并执行刑期恐2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据近扁人士透露,明日的宣判,陈水扁有意拒绝前往法院聆听判决。

据悉,台北地院为避免黑客入侵计算机窃取判决书数据,特别准备一台无法上网的计算机给审判长蔡守训撰写判决书,宣判完毕也会派人护送法官回家。

另外,陈水扁的羁押期限将在25日届满,本案共14名被告,全案恐无法在25日前上诉到高院,除非蔡守训宣判后立即裁定停押陈水扁,否则北院将再举行一次延押庭,裁定扁是否续押。若25日前,14名被告及检方都已决定是否上诉,全案会立即送到高院,由高院决定是否释扁,北院也不排除明天宣判后立即开延押庭。

由于全案卷证多,法院宣判当天可能仅公布主文及主要理由,正式判决书将于宣判后一周内制作完毕,再交付被告并对媒体公布,以避免遭批评,但若印刷作业来得及,也不排除当庭将判决书交给扁后再对外公布;被告收到判决书,须在十天内决定是否上诉。

回顾案情,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案,于去年12月12日、今年5月5日,分两波依洗钱、贪污等罪起诉陈水扁夫妇及昔日的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与扁妻舅吴景茂等14名被告,由2006年间承审吴淑珍所涉机要费的蔡守训、吴定亚、徐千惠三位法官并案审理。

检方认定扁珍等人贪污机要费及向企业收贿,不法所得新台币8亿元,并汇往瑞士等海外隐匿,建请法官对扁处最严厉制裁并追缴不法所得;陈致中已答应汇回海外款项,至今尚在作业中。

吴淑珍的同学蔡美利,也因涉及洗钱遭起诉,但因罹癌已无意识,明可能获裁定暂停审判,全案可能仅有13名被告宣判。

据了解,陈水扁分析扁案一审时会被判重刑,已与幕僚初步商定,将在二审时重新委任原律师团成员郑文龙等人,律师团已为扁初拟“法庭外答辩文”,强调扁就机要费的使用支出大于总收入,没有贪污,扁也没有经手任何洗钱行为。

郑文龙昨至看守所探望陈水扁后则转述,扁明天有意拒绝前往北院聆听判决。

扁办今日也将召开记者会,宣布《蓬莱岛》杂志以电子版形式复刊,该杂志社长陈其迈说,扁将在该刊开辟“阿扁札记”专栏,表达对台湾时局的看法。据了解,扁在首封札记中,将表达他是被司法迫害。

扁办秘书江志铭说,吴淑珍并无筹措交保金,因为分析丈夫会继续羁押,扁家一些户头、不动产都遭检方查扣冻结,实在无法筹措高额交保金。

法官方面,蔡守训在2006年审理此案后即无法调动,小他两届的学弟妹都已升官到高院或担任地院庭长,本案宣判后,司法部门将会尽快通过他的人事升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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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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