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
2006年10月24日 16:17投票数: 顶一下

1971年11月2日,中国出席第二十六届联合国会议的代表团组成。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任团长,黄华任副团长,成员有代表符浩、陈楚,副代表唐明照、王海容(女)、张永宽等。9日,代表团启程前往纽约,周恩来、叶剑英等到机场欢送。

11月15日,以乔冠华为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正式出席第二十六届联大会议,受到极其热烈的欢迎。在大会主席马利克致欢迎词后,先后有57个国家的代表致词欢迎中国代表团。

之后,乔冠华在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中,登上联合国大会讲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坚持原则,坚持正义,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进行不懈努力的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提案国,对支持这一提案的许多友好国家,表示衷心感谢,并且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在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我国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合法席位的恢复,是超级大国敌视、孤立和封锁新中国政策的破产,是我国在外交战线上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为联合国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6月,包括中国政府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执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却仍被中国人民推翻了的蒋介石集团所窃踞。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多次致电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大主席,申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把已经根本不能代表中国的国民党集团非法代表驱逐出联合国,并容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参加联合国的工作。但是,中国人民的正义要求遭到了主要来自美国的无理阻挠。

1950年9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苏联和印度分别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提案,决定由加拿大、厄瓜多尔、印度、伊拉克、墨西哥、菲律宾、波兰七国组成特别委员会,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在该委员会未作出结论之前,仍由所谓“中华民国”的代表出席联合国。

1951年,美国操纵第六届联大否决了苏联等国代表提出的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问题列入联大议程的提案,并通过了“延期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议。从此至1960年,美国一直蛮横无理地采用“延期审议”的手段阻挠讨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位的提案。中国政府谴责美国的做法,同时满怀信心地预言: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和发展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是一定要恢复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地位和影响的不断提高,随着亚非拉一系列新独立国家加入联合国,美国在联合国中阻挠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越来越困难。1960年第十五届联大表决美国提案时,42票赞成,34票反对,22票弃权,美国提案仅以8票的微弱多数通过。美国知道阻止联大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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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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