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成克杰死刑回顾
2009年09月10日 09:33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合肥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犯有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于2000年3月8日在南昌被执行死刑。9名向胡长清行贿的犯罪分子,也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期

间,伙同情妇李平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犯有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同案犯李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港币2688万元,罚金40万元。

(来源:合肥晚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周磊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