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发现新事实和证据 检方撤诉
2009年04月22日 14:19法制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检方撤诉

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新事实和证据要补充侦查

此前曾开庭审理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有了最新进展——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撤诉。今天上午,习水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和县检察院负责人均向记者确认了这个消息。

检察院负责人表示,目前已作出撤诉决定。

对于撤诉的原因,法院负责人透露:“检察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要补充侦查。”此外,没有作出具体解释。

记者询问是否因为要更换罪名重新起诉或提交中级法院审理,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仅表示“只是进入了补充侦查阶段”。

日前,习水县检察院对该县涉嫌性侵犯幼女的5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此案于4月9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新闻背景

4月3日,经《中国青年报》曝光后,习水嫖宿幼女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不少争议。

有律师公开表示,此案应以奸淫罪而非嫖宿幼女罪定性。

《羊城晚报》也发表评论指出,检察院以此定性案件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呼吁将“习水嫖宿幼女案”改称“习水强奸幼女案”。

早前报道:

贵州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中小学女生(图)

贵州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未成年少女被逮捕

律师不愿为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被告辩护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质疑 律师建议以奸淫罪定案

专家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均按强奸罪严惩

花季泪:未成年人频遭性侵 校园周边成重灾区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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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青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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