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泪:未成年人频遭性侵 校园周边成重灾区
2009年04月13日 09:22中国青年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花季泪

——来自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分析报告

2007年7月13日,沈阳警方一举端掉一个胁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团伙。5名被迫卖淫的少女被沈阳警方安置到了沈阳救助站。据调查,5名少女都是来自农村的留守儿童。

贵州省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参与嫖宿幼女案,经《中国青年报》(见2009年4月3日特别报道版)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娇弱的花朵还未绽放,就遭受无情摧残,人们痛恨、谴责这些天良丧尽之徒,这一案件也暴露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残酷现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长期关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问题,该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贵州习水案件中凸显的问题并不是个案,而是反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和特点,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是一个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熟人实施性侵害案件数量多、持续时间长

高比例的熟人作案,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在340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68%。其中监护人作案尤其值得关注。统计显示,在39个监护人实施性侵害案件中,29件发生在特殊家庭,比例高达75%,其中被生父、养父和继父强奸的占监护人侵害案件总数的61%,其次还有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等其他类案件。

中国是一个看重伦理的国度,这类案件会发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中?归结起来,这些家庭主要包括四类:再婚家庭、母亲缺位家庭、父亲服刑或父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家庭和收养家庭。

这类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持续时间长,总共39个案件的持续平均时间约为4.8年,最长的13年。而且都是经过很长时间才案发,在7起案件中,被害人从来没有考虑过报案,直至案件被其他人发现告发。这也导致此类案件容易成为隐蔽案件。

校园性侵害案频敲警钟

报告分析发现,校园性侵害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340个案件中,有50个这样的案件。校园性侵害案件中,有两个明显特点值得关注:农村处于高发状态,有60%的性侵害案件发生在农村;高比例的老师、校长性侵害,在统计中占到校园性侵害的70%。此外,校外人员进校进行的性侵害,占到了16%,学生之间的性侵害也占到了10%。

校园性侵害使被害学生受到的伤害和影响巨大,除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外,还面临着辍学、转学、厌学等问题。

学校对于教师教育、管理的松散是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学校没有将预防性侵害作为重点工作,法制观念淡薄。例如在一起案件中,10岁女孩被小学老师多次猥亵报警后,学校将该老师“保释”出来,不仅没有给其任何处分,反而继续让其走上课堂“为人师表”。在发现老师实施性侵害行为后,甚至有3起案件中的学校直接作为中间人努力促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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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丽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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