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将10万存单借给单位抵押贷款发工资
2009年10月16日 07:49兰州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从县乡公路管理站“雄伟”的大楼很难看出这是个还不起10万元借款的单位。

借存单时双方签订的协议。

为了救急,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职工赵烨将自己的10万元存单借给单位,用以抵押贷款为职工发工资。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单位一直以“没有钱”为借口拒绝还款,一拖就是4年多。赵烨不得已将管理站告上法庭。按照协议约定,单位应向赵烨赔偿数百万元违约金,但赵烨只要求偿还10万元并赔偿5万元违约金,即便这样,管理站仍不还钱。

为解“燃眉”急 借职工存单抵押贷款

2005年8月10日一早,平凉市泾川县政府院内就聚集了数十人,还用车堵上了政府大院的大门。

县府工作人员很快得知,那是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的职工,为讨要拖欠数月的工资,不得已来县政府集体上访的。

由于问题没有解决,职工的上访第二天继续进行。目击了上访过程的泾川市民说,“虽然管理站领导苦苦相劝,但职工们情绪激动,要求县上领导直接出面解决问题,有人还表示‘拿不到工资,绝不回家’。”

知情人士回忆说,管理站负责人被叫到县政府,“在问明情况后,县上领导责令‘必须尽快解决职工拖欠工资问题,稳定职工情绪,否则将严肃处理’”。

在得到相关部门“一周内解决问题”的承诺后,聚集的管理站职工回家等待结果。

赵烨是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的一名普通女职工。在上访事件发生前约1个月,她出售了一套住房,并将10万元卖房款存入泾川县城市信用社。

“上访事件平息当天,时任管理站站长曹起宏找到我,诉说了单位的各种困难,请求我将卖房款存单借给单位抵押贷款,为职工发工资。”日前,赵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初我不愿意。后来,曹起宏多次给我做工作,并反复强调年底之前一定将存单归还。我想,单位每年都有数十万的收入,不怕还不上款,加上是领导亲自出面,不给面子也不行,最后我只好答应了。”

2005年8月14日,赵烨将存单借给单位抵押贷款,单位给她开具了借条,借条上不仅有会计的签名,站长曹起宏也签了字,还加盖了公章。县乡公路管理站还主动和赵烨签署了协议,约定于2005年12月31日前归还赵烨的存单,抵押期间由单位补偿赵烨的损失5000元。“如甲方违约,按每逾期一日付给乙方2.5%的违约金”。

管理站“背信” 职工无奈告上法庭

2005年8月15日,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顺利贷到了款,当天给职工发放了部分拖欠工资。

至今,管理站职工仍对赵烨的“义举”赞不绝口。但接下来,赵烨说她的内心就如同“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时至2009年10月13日,4年多时间过去了,单位一直没有归还她的存单。

“到了协议约定的期限,单位竟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归还我的存单。”赵烨说,“更让我痛心的是,后来我父亲病重住院,急需一笔治疗费,我要求单位暂时支付一些钱给老人看病,但就连这点最可怜的要求也被单位拒绝了。”

赵烨没有理由不愤怒。

2008年3月,赵烨怀着矛盾的心情将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告上了法庭。即使如此,赵烨说她仍给单位留了余地,在诉状中没提出按协议“如甲方违约,按每逾期一日付给乙方2.5%的违约金”的诉求,仅要求单位在返还存单的同时,向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3月10日,泾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返还原告赵烨10万元存单一张,并给付违约金5万元。限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

到了判决限定的还款期限,管理站仍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4月23日,赵烨申请强制执行,5月30日,县法院下达裁定书:由于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中止执行。

赵烨又等了1年,管理站没有任何返还存单的意愿,2009年4月10日,赵烨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但管理站依然拒不执行。

良心与法律 原告选择“朴素感情”

即使到了这种“撕破脸”的地步,赵烨仍对管理站抱着那种“娘家”的朴素情感。

“按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补偿条款,从2005年12月31日至2009年10月13日,共计1381天,每天2500元,管理站应向我赔付违约金345.25万元。”赵烨说,“但我怎么也狠不下心向单位要这么多钱,只是象征性地要了一个零头的零头——5万元。”

“当初借出存单后,单位没有按期返还,有人就挖苦我‘脑子进水了’。”面对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赵烨显得很无奈,“现在打上了官司,又有人鼓励我按协议约定把官司打到底。我没有按约定提出违约金补偿要求,有人又说我‘要么脑子进水了,要么就是个傻瓜。”

“到了今天的这个地步,我还是坚持认为自己当时能帮助单位脱离困境没有做错。毕竟在管理站工作了近20年,不管别人怎么说,心底里还是有感情的。”而让赵烨委屈的是,“可是我理解和支持单位,单位为什么一点也不理解我的难处呢?”

“无论到哪一天,我相信单位是会归还存单的。”在良心和法律之间,赵烨选择了前者,“只是我希望能快些,不要让我再受家人的白眼了。女儿今年考上了大学,学费还是我东挪西借才凑齐的,现在我的家庭经济已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

一直强调“困境” 单位将还款推向“一揽子”

赵烨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自己工作的单位,而管理站是如何看待借的这个存单和法院判决的呢?

“借赵烨的存单是事实,对法院的判决我们也无异议。不是我们不还,而是单位确实没有钱。包括赵烨的存单在内,管理站还有500多万元的外债,我们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还款。”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现任站长邢金平接受采访时说,“县乡公路管理站原属平凉市交通局直管,2004年上半年下放到县政府管理后,县上将管理站核定为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就是向农用车收取养路费,一年收的养路费还不够给职工发工资。到2005年,由于资金紧缺,管理站职工工资发不出来,借了赵烨的存单,以一名同事的名义贷款10万元给职工发工资,因无法还款,一直拖到现在,赵烨的存单也取不出来。”

“从2009年1月开始,国家取消了养路费,县上将管理站纳入县财政,单位更没有钱还款了。”邢金平说,“现在管理站正处在改制期,这个单位有可能改制或撤销。县上曾表示,包括赵烨存单在内的500万元外债,单位改制后将由县上‘一揽子’解决,以后有望分期分批给赵烨还款,但究竟何时能还清,具体日期目前无法确定。”

“管理站因无任何经费,已经停电1年,马上又面临停水。”邢金平补充说,“现在连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都有困难。”

细说“还款”事 部分职工质疑单位“难处”

“救了大家,苦了赵烨。”说起这件事,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部分职工除了对赵烨深表同情外,对管理站不还款另有看法,“在国家停收养路费之前,管理站平均每年收取养路费60万元左右,发放28名职工的工资基本不成问题。每年还能从上面跑些修建项目,应该也有些收入,另外还有部分招待所对外出租,给赵烨还钱应该不成问题,想不通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有一回,单位已经把钱提来了,说是要给赵烨还款,但不知何故又变卦了。现在管理站换了新站长,虽然承认借存单之事,但还款态度并不积极。”几位知情职工直言不讳地说,“大家对管理站还不上款的说法心存疑问。”

按照邢金平的说法,在面临改制的前提下,归还赵烨的借款之事已然与管理站没有关系,赵烨的存单何时物归原主还是个未知数。

有人说,作为一家由县政府主管的单位,在向职工借存单抵押贷款时“信誓旦旦”,危机一过就翻脸不认人,太不“仗义”了。

何时能等到“一揽子”计划出台,何时能拿回存单,赵烨“底气”不足。

文/图 本报记者 宋维国 伏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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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维国 伏润之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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