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宾馆卫生间滑倒致残 网上发帖维权获赔偿
2009年09月06日 02:56红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红网长沙9月5日讯(记者 吴庠) 山西游客王女士和家人慕名来长沙旅游,不幸在宾馆卫生间不慎摔倒,致使她左胯部的骨股颈折断。王女士希望宾馆能对意外承担一部分责任,但遭到了宾馆的拒绝。为此,王女士家人在网吧网管的推荐下,将自己的遭遇发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女游客宾馆卫生间滑倒致残

王女士在帖中称,8月19日,她同丈夫从山西慕名来到韶山参观,当晚入住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87号和一宾馆8212房间。20日8时左右,丈夫擦完车在外敲门,当时她正在卫生间洗漱。“由于只穿着内衣,我打开门后匆忙往卫生间走,因地板有水不慎滑倒在卫生间,当时左胯部便疼痛难忍。”

王女士丈夫立即联系长沙当地的朋友,将她送往附近的长沙马王堆医院就诊。通过X光照片,确诊为左骨股颈折断,需要立即进行系列相关手术。

目前,王女士在马王堆疗养院住院部骨科病房10病床接受治疗。

主治医生:左腿终身不可受力,需装人工关节

红网记者核实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赶到马王堆医院。由于刚做完手术,王女士躺在病床上显得十分虚弱。

据王女士主治医生王医生介绍,8月30日上午已为患者进行了手术,在折断部位打入两颗钛合金钢钉。“患者需要卧床3个月,一年后再拆除钢钉,今后左腿不可受力,也就是说已经构成伤残。”

王医生还提到,患者的骨折部位若保护的好,20年后周围的骨头会坏死,若保护的不好5年就会坏死,坏死后只能置换人工关结,而置换一根人工关结至少需要三万元,每隔10至15年需要重新置换一次。

宾馆同意赔偿,但拒绝透露具体内容

王女士告诉记者,和一宾馆看到她在红网上发的维权帖子后,于今天上午通知丈夫前往宾馆协商赔偿一事,“此前,宾馆一直拒绝赔偿。”

王女士称,事故发生后,和一宾馆一姓苏的负责人告知其家人,宾馆卫生间有安全提示,配备有防滑拖鞋和脚垫,对此宾馆不承担任何责任。9月1日上午,长沙市工商局马王堆工商所一位姓蒋的同志,代表消协将双方叫到一起协调,但苏姓负责人又以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宾馆楼层服务员和没有亲眼目睹摔倒的过程为由,矢口否认她是在宾馆卫生间摔倒的。

正当红网记者欲前往和一宾馆进一步了解情况时,王女士丈夫来电称,双方就赔偿问题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赔偿的具体内容因有协议在先不便透露。当记者拨通和一宾馆负责人电话时,同样被告知赔偿问题已与消费者协商好,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确实不方便向外透露,希望记者能够体谅和理解。

王女士丈夫称,等妻子手术伤口愈合后,将会返回山西接受进一步治疗。同时,他对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关注此事,最终促成赔偿问题的顺利解决,一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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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庠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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