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偷走10万 男子被女友网上聊天"钓"出
2009年10月14日 08:15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半岛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 刘建 通讯员 袁榕 宋平) 青年刘某曾因抢劫和寻衅滋事而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花言巧语骗取女同学的信任与其同居,期间没有工作的刘某都靠女友支持,但是刘某仍不安心,又趁机盗窃了女友的现金和银行卡疯狂购物,总共从女友处盗窃现金和物品价值超过10万元,后来女友通过网上聊天将其“钓”出抓获。近日,四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青年刘某曾于2001年因抢劫、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1年,出狱后因文化低又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08年10月,他来到青岛后在一家学校学习韩语,想学成后在青岛的韩企找份工作。学习期间,他对外谎称自己名叫刘家乐,取得了女同学小丽(化名)的好感,刘某花言巧语欺骗,两人后来同居在小丽家中,生活费也由小丽提供。

3月26日7时许,刘某看到小丽平时放钱的皮箱,又想到之前两人的激烈争吵,他害怕如果小丽提出分手,自己的生活费就没有了着落,于是产生了偷钱的想法。刘某趁小丽洗澡之际,盗窃了小丽的现金15900元、工商银行卡1张及三星手机(价值1837元)、索爱手机(价值677元),借口下楼遛狗逃走。得手后,刘某搭乘出租车来到威海路某银行,由于之前两人多次一起取款,刘某知道小丽银行卡的密码,他在取款机上分9次提出现金2万元。随后,刘某又搭乘出租车分别来到中山路等大商场,用偷来的银行卡刷卡购买了白金项链3条(共计54521元),以及诺基亚手机1部、依波手表1只(共计7820元),之后他带着现金和物品逃往枣庄。

小丽洗澡出来后发现刘某不见了,而且现金和银行卡等被盗,认为刘某有作案嫌疑便立刻报警。3月27日,逃往枣庄的刘某主动用QQ联系小丽试探其是否报警,小丽假称没有报警让其回来重归于好,并继续用QQ与其聊天。刘某得知小丽没有报警还邀请他回去,就放松了警惕,随后他乘坐长途车返回了青岛。3月28日17时许,刘某在城阳的一家网吧继续用QQ与小丽聊天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四方检察院对刘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四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刘建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