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工地护卫打死小偷异地埋尸获刑
2009年10月14日 06:08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小偷到在建工地偷盗建筑材料,被几名护卫发现。护卫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拿起警棍、钢管,自行“教训”小偷。发现小偷死亡后,他们又开车将其尸体运到异地掩埋,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昨日记者获悉,锦江区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对这7名被告人全部判刑。

2月14日凌晨3点左右,阿石和妻子带着11个月大的儿子,来到这个位于琉璃场附近的在建工地。阿石进入工地内,盗窃工地建筑材料,妻子则在外面接应望风。工地护卫黄府、岳鹏将其抓获,押回办公区门前。用警棍和钢管对其“审问”一通后,黄府打电话通知工地护卫余兴。余兴再通知了另一工地护卫霍小龙前来,4人轮流对阿石进行“审问”和殴打。

清晨8时许,工地安全员文成峰来到办公区前,看见被殴打的阿石躺在地上,就让护卫解开绳子,将其放了,还拿钱让护卫给阿石买了些水和食物。中午12点左右,护卫们发现阿石在围墙外废墟处身亡。文成峰和护卫队长赖卫以及另一护卫张忠用车载着阿石的尸体,来到荥经县泥巴山上进行掩埋。

得到汇报后,董事长意识到护卫已触犯刑律,立即带着7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鉴于这7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已对被害人亲属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全部赔偿,取得其谅解。而被害人阿石因偷盗行为,自身也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中4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3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张忠等3人有期徒刑1年到8个月,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化名)

锦检法 本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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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馨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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