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醉驾死刑案”二审改判为无期 当庭大哭
2009年09月08日 10:09中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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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孙伟铭在法庭上。当日上午,“孙伟铭醉驾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华社记者陈燮摄

伤者家属金宇航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

孙伟铭妹面对媒体

中新网成都9月8日电(王萌 雷宏 任友) 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决无期徒刑。判决宣判后,孙伟铭当庭大哭。

去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驾一辆别克轿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中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孙伟铭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此后,为获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孙林多方筹集100万元赔偿款。

今天上午,本网记者在法院门口遇到死者家属张志宇、金宇航、以及金宇航的姑姑,三人对二审判决的结果,谈了自己的看法。

张志宇表示,自己能够接受二审判决的结果是无期和死缓。而金宇航也表示,自己能接受判决结果是死缓。“希望这个案件尽快结束,越快越好。”

金宇航的姑姑在法院门口表示,自己内心希望能判得越重越好,但这个案件时间拖得太长了,“我已经拖不起。”

她说,自己能接受二审改判为死缓。“如果改判为有期徒刑,我一定会上诉。”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孙伟铭案二审宣判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孙伟铭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作出释疑。据司法界相关人士称,这次最高院新闻发布会上,有可能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对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

各方反应:

孙伟铭案二审改判无期 受害人家属表示接受

孙伟铭妹妹:对判决非常不满意 二审终审制应改变

孙伟铭案最终改判 民众情绪激动 意见有分歧

早前报道:

"醉驾判死"案死者家属变卦 称“被逼”签谅解书

受害者家属称难以接受肇事者量刑低于死缓

醉驾男子被判死刑续:被告人二审看到一线生机

孙伟铭案二审辩方提新证据: 避自行车酿惨剧

新闻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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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   二审   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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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萌 雷宏 任友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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