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以曝光卖淫行为相威胁敲诈初中女生
2009年09月07日 08:21现代金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金报讯 (通讯员 郑艺存 记者 陈善君)以要将读初中的女生卖淫之事在学校宣扬为威胁,强迫女生写下13000元欠条,并向其父母索得钱款。姚某和邵某最终被警方抓获,昨天,两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叫“兄弟”消灾 反被敲诈1万元

今年4月22日,刚满17周岁的姚某在路过一个公园时,遭到几个小地痞的拦阻,在抢走其身上携带的170元现金的同时,还要求第二天在同一地点再“孝敬”钱财。姚某对此心里窝火不已,就把事情告诉了一位同学。同学一听表示自己可以帮忙摆平,并当即电话谢某(另案处理)要其次日带人来帮忙“消灾”。

第二天,谢某驾车按时出现,并称摆平事端需要花费钱财招待一下“兄弟们”,这笔钱要姚某出,大概是1万元。姚某一听就傻了,自己怎么可能拿出这么多钱,比之前的“孝敬费”翻了几倍。于是,姚某想拒绝,但事情已经由不得姚某,谢某叫来的几个人把姚某团团围住,说如果不拿出这笔费用,就要把他推入旁边的河里,还说要打断他的双腿。姚某害怕,被迫写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给谢某。其后,谢某威胁姚某尽快还钱。

为筹钱还款 敲诈女生1.3万

四处筹钱无果,姚某不是选择报警解困,而是想到了不久前的事情,于是一个“好主意”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大概是4月中旬的时候,姚某因缺钱花,在朋友介绍下和同伙一起联系到了一位还在读初中的女生严某,试图以介绍卖淫获得钱财。于是他们将女生介绍给了嫖客,虽然嫖客因故未能与严某发生性关系,但钱还是拿到了,姚某等人从中得到了好处费800元。这件事成就了姚某“消灾”的“好主意”。

5月初,姚某谎称因女生没卖淫致使自己遭到嫖客敲诈,伙同邵某等人以要将女生的事情在学校宣扬等语言威胁方式,强迫严某出具了一张13000元的欠条,并凭该欠条向严某父母索要得人民币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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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善君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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