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法院审理两起杀人案 均因感情而引发
2009年09月06日 16:2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丽水9月6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张静)28岁的浙江丽水莲都小伙蓝某被丽水市遂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而就在不久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徐某在遂昌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这两起案件被告人均因无法忍受自己的妻子(女友)离开自己,而选择了结束对方的生命。其心理的扭曲与被害人的遭遇,令人感到痛心,更令人感到惋惜。

他说“爱上你不后悔,后悔的是不能相伴走下去”

蓝某是莲都区碧湖镇人,初中毕业后在外地做装修工。三年前,他在遂昌认识了陈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今年,陈某曾多次向蓝某提出分手,均因蓝某以分手要杀死陈某作为要挟未果。5月20日,蓝某从碧湖来到遂昌找陈某,可是当天两人因为一个追求陈某的男子的出现而弄得不欢而散。

第二天上午蓝某就回碧湖了,可是心里却依然放不下女友和这三年多的感情。一回到家蓝某就给陈某打了三四通电话,可是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大约下午2点,蓝某再一次给陈某打去了电话,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了陈某的声音,可是却是一番冷冰冰的回答:我们俩死也不可能了,要不上来一起死。

蓝某的心被狠狠被刺了一下,倘若女友不讲和,就一起玉石俱焚的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他带上一柄木工刀,急匆匆赶往遂昌。路上,蓝某还给女友发去一条短信,这样子来得太快了,我爱上你不后悔,后悔的是不能相伴走下去,我已经启程了。

当晚9点多,蓝某与陈某来到县城的一家宾馆商量两人的关系。“东西带来了吗?陈某问道。蓝某指指自己的上衣的口袋。陈某取出一看,是一把生锈的木工刀,于是她打趣地对蓝某:你真小气,居然拿了一把这么旧的的刀,再去拿一把来,便把木工刀扔给了蓝某。于是,蓝某拉起陈某的手,在她的左手腕和自己的左手腕狠狠割了一刀。大约一分钟左右,陈某看到喷出的鲜血之后大喊“救命”并想逃出房间,蓝某见状马上将陈某按住,用木工刀在陈某的头部及颈部连割了数刀,又拿起热水瓶和木凳殴打陈某。所幸的是,宾馆服务员听到呼救后将蓝某制服,陈某获救。

他说“如果你不跟我回去,我就用剪刀捅死你”

就在蓝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开庭审理的前3天,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遂昌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徐某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2001年,徐某和妻子由于关系不合,再加上家里经济困难,妻子带着两岁大的小儿子离家出走了。在这七、八年当中,徐某一直找寻母女俩,几次劝他们娘俩回家,可是却又一次次的失望而归。期间,有几次妻子回过家,但是却从来没有带儿子回来过。所以,杀死妻子的恶念一点一点地在他的脑海中萌生。

今年4月1日,徐某从景宁来到遂昌县城,次日在附近的商店买了一把剪刀。 6日上午,徐某跟随妻子一同上山采茶叶。“都这么多年了,回去吧,儿子都这么大了!”徐某不停地劝说妻子。“我人是回不去了,要不你把我的尸体带回去!”妻子冷冷地回答道,于是便不再搭理徐某,徐某只好悻悻地离去。

当日17时40分许,徐某带着剪刀等候在妻子采茶的必经之路上。见到妻子,他依旧不停地劝说着妻子回去。“因为老婆不肯跟我回去,我热血起来了,就想把她杀死”徐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于是,徐某持着剪刀往妻子的胸腹部、颈部、大腿等处连刺数刀,并将剪刀扔到了公路边的菜地里。随后徐某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在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住。(完)

木工刀   陈某   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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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爽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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