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案引激烈争论 专家解析"拿钱买命"等质疑
2009年09月06日 15:07中新网-成都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相关标签: [醉驾撞死人]

孙伟铭案二审开庭后,全国无数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进行了报道。随后,坊间对此事件展开了激烈讨论,大家都认为根据庭审现场情况看,孙伟铭二审改判可能性极大,但对于是否该改判,网友基本上形成了两派观点。

腾讯网友小讨厌:从孙伟铭的只言片语中,不难听出其悔恨改过之心。他已举全家之力给予受害人补偿,真心希望法官能充分考量后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腾讯网友单鹤雅兰:从道德上讲,孙伟铭应该被世人唾骂;从法律上讲,孙伟铭不应该判死刑。孙伟铭是有罪,但其罪不至死。

搜狐网友xu_xinbaoso:喝酒后,他是模糊的,但喝酒前他是清楚的。他肯定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不能赔了钱就免罪,否则以后酒后撞死人的就会更多。

腾讯网友雪茄:必须判死刑。如果大家同情孙,那么请想一想,谁来同情死者和家属?法律的本质不是枪毙人,而是通过枪毙人来警醒更多的人。

▲专家观点

对于民众对该案“拿钱买命”、检方为何提出量刑建议、《谅解书》作用有多大、受害人称被逼签《谅解书》的几个疑问,记者也采访了几位刑法学专家。

不存在“拿钱买命”说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魏东:不论二审结果怎样,这个案件都不存在“拿钱买命”的说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死刑的适用是非常慎重的,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从法律适用上来看,死刑的适用都是极其恶性的犯罪,而孙伟铭虽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但根据其二审和之前的认罪悔罪表现看,主客观上都显示其社会危害小了。所以,即使不判死刑,也不能说就是“拿钱买命”。

提出量刑建议表现检方公正

省政协委员、刑法专家李凊:公诉人提出“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表现检方也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如果认为量刑正确的话,就不会专门提出量刑建议。”

魏东: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表现出检方的公正。“公诉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尽力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希望法院予以重判。此次提出量刑建议,使公众更了解公诉人,对公诉人形象也是一种提升。”

《谅解书》的作用很大

四川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凯:《谅解书》对刑事案件审判量刑作用很大,取得谅解就是社会矛盾的缓和,这是法律规定的刑罚酌定减轻情节,也符合我国慎判死刑的政策。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这就是一种悔罪表现,也是对受害人损失的弥补,二审改判可能性很大。

不是真心谅解 可收回《谅解书》

有受害者家属称签《谅解书》是为拿到赔偿一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认为,只要受害者家属在《谅解书》上签了字,之后没有提交“不谅解孙伟铭”的书面申请,法院会视这份《谅解书》有效。

李凊也认为,如果受害者家属认为签《谅解书》是被逼,《谅解书》没有反映出他们的真实意图,理论上说他们可以要求收回《谅解书》,但相应地,他们与孙林之间的协议也撕毁了。如果法院执行民事赔偿,只能执行孙伟铭的个人财产,所以孙伟铭财产以外的赔款,代儿赔偿的孙林也可以要求退还。(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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