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敲诈失主续:警方将调查录像
警方今日将通过监控录像调查此事
本报讯(记者 商为智 实习生 朱芸 孟滢)一银行客户将手机忘在银行贵宾室后,被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捡走,并索取500元报酬(见昨日本报一版),此事引起读者和网友广泛热议。昨日,记者从北湖派出所了解到,警方一早就到银行了解,因双休日银行贵宾室工作人员全部休息,周一他们将派人调监控录像。
昨日,众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称,当事人不配做一名国家公务员。一位66岁的黄爹爹说,他15岁就参军,党龄今年有50年了,他觉得当事人的行为玷污了国家公务员队伍,不配做一名公务员。
一名陈姓读者则称,如果和深圳梁丽案相比的话,这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应该不算是 “捡”的,他将对事件的发展拭目以待。
新浪网昨日转载了本报这一报道,有1100多位网友就此发表了议论。网友niye_1 称,当事人此举简直是对“法官”这一职位的玷污!网友飘动的太阳说,在银行办事,发现手机为何不交银行工作人员,而是用包遮盖,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从他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就可以看到他平时如何处理案件的。
作者:
商为智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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