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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播出的新版《苦菜花》被日本电视台盗播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昨天,中国知识产权人起诉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一案启动赔偿诉讼程序,这是中国对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第一起案件。此前的法庭调查中日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在日本电视台播放的涉嫌无授权中国电视剧多达500部,总数达到近9000集。
据电视剧《苦菜花》的版权所有人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介绍,2005年,该公司发现,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785频道播放了《苦菜花》剧。随后“赤东文化”向日本电视台发出警告函,但对方并没有停止播放。为此,“赤东文化”委托了日本律师,向东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日本785频道侵权事实成立,并向日本电视台下达了处分书。目前,此案已启动赔偿程序,根据此前日方购买中国电视剧的价格,每集首次播放的购买价格是1000万-1500万日元,赔偿数额将参考这一价格。
这起诉讼案件仅是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的冰山一角。在日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中方诉讼代表发现,在日本电视台785频道已经播放的200部电视剧中,拿不出任何一部法律授权书;而另一个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781频道,近300部已播电视剧也大多涉嫌没有授权。从2003年到2006年,涉嫌没有授权播出的中国电视剧总数达到500部近9000集,包括《还珠格格》、《激情燃烧的岁月》、《永不瞑目》、《武林外传》等多部近4年来国内热播的电视剧。
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杭州金视传媒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参与了此次集体诉讼,北京欣然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组建了境内律师团,近期将赴日启动诉讼赔偿程序。
专家观点 集体诉讼胜诉机会很高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郑胜利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电视剧被外国侵权播放的并不鲜见,但我国的权利所有人维权意识仍然比较差,一些权利人认为国外诉讼费用可能比较高、程序也不熟悉,有畏难的情绪。如果这些侵权电视剧的权利所有人不站出来主张权利,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维权机会。如果国内权利人联合起来形成集体诉讼,诉讼成本可以降到很低,只要获得了侵权电视台播放的证据,获得胜诉的机会很高。本报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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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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