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案一审宣判 两人死刑、一人死缓[组图]
2009年01月22日 14:34中新网 】 【打印
罪名
人员
罪行
徒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田文华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玉良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有期徒刑15年
杭志奇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有期徒刑8年
吴聚生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有期徒刑5年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张玉军
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彦章
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高俊杰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薛建忠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彦军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肖玉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有期徒刑5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耿金平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耿金珠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 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三鹿案件宣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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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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