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案一审宣判 两人死刑、一人死缓[组图]
2009年01月22日 14:3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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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
人员 |
罪行 |
徒刑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田文华 |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王玉良 |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有期徒刑15年 |
杭志奇 |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有期徒刑8年 |
吴聚生 |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
有期徒刑5年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张玉军 |
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张彦章 |
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高俊杰 |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薛建忠 |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张彦军 |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肖玉 |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 |
有期徒刑5年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
耿金平 |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耿金珠 |
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 |
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
三鹿案件宣判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