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极县人民法院、赵县人民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件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张玉军、张彦章等六名被告人受审。
张玉军(左一)、张彦章(右二)在法庭上受审。丁力辛 摄
现场。
公诉人。
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中两名制售含三聚氰胺“蛋白粉”人员受审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6日电(记者朱峰)12月26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张玉军、张彦章两名制售含三聚氰胺“蛋白粉”的被告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庭受审。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在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村,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
2007年9月底,被告人张玉军将生产场所转移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村,购买了搅拌机、封口机等生产工具,购买了编织袋及不干胶胶条,陆续购进三聚氰胺、麦芽糊精,雇佣工人大批量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玉军累计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775.6吨,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彦章在明知被告人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属“三无”产品,人不能食用,不能用作原奶添加剂,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将被告人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销售给高俊杰(另案处理)、薛建忠(另案处理)、赵怀玉(另案处理)、黄瑞康(另案处理)、裴建柱(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3481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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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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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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