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台北市推都市更新 首创与民间合资设开发公司
2010年05月05日 17:3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闻时间:2007年08月07日

中新网8月7日电台北市长郝龙斌7日宣布,台北市将创全台首例,在年底前成立公民营合资的都市更新开发公司,首波锁定大同、万华区等建商介入意愿低却有更新急迫性的老旧地区,展开大规模都市更新开发。

据“中央社”报道,郝龙斌指出,已责成北市都市发展局主政负责规划、成立都市更新开发公司,更希望公司在年底成立时,就能有几个具体标的在推动,除了大同、万华区等老旧社区外,包括台北市分布最广、民间业者认为诱因不足而无法更新的四、五层楼公寓,以及大面积公有土地,却迟迟未能推动更新的地区,都是开发首要目标。

郝龙斌表示,目前规划初期实收资本额新台币2亿元,其中市政府出资40%,其余股份以公开征选方式招募。股东募集对象设定方面,考虑都市更新专业与资金运用,设定以与推动都市更新相关业别包括营造业、金融及保险业、不动产业及土地开发相关专业及技术服务业等,透过公开征选方式募集股东,并引进主力经营团队,强化公司运作,以提升都市更新效率。

市府秘书长李述德说明,一般民间都市获利率约12%以上,但台北市推动的都市更新开发公司主要是为了配合市府都市更新政策,寻求的是合理利润,民间业者也会将其视为长期投资的一种管道,不会影响到一般业务,所以市府对招募民间资金很有信心。

郝龙斌也说,因为有公部门作为后盾,政府公信力将是最大的隐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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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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