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权威主义”在中国
2008年12月11日 17:57 】 【打印

(四)“民主派”,反对的声音

在“新权威主义”高涨时,其反对的声音也十分强烈,出现了黄万盛、荣剑、于浩成、远志明等“民主派”学者。他们认为中国的需要的是分权而不是集权,需要加进民主化进程。下面将他们对新权威主义的反驳与分析进行简要归纳:

第一、新权威主义者忽视了中国历史上“经济——政治”高度一元化的特征。新权威主义者认为经济自由和政治集中相结合的模式,是任何国家在现代化早期所必经的道路。但是,这是站在西方的历史角度分析的。荣剑在《中国现代化需要集权政治吗?》[17]一文中对此作了详尽分析。他认为,经济自由与政治集权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是建立在所有制私有化基础上的,在此种社会中经济已经商品化、市场化,企业和企业家阶层独立化,经济与政治处于二元结构之中。即使是“亚洲四小龙”的发展,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然而中国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长期以来就没有理顺,传统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合而为一的,国家集权的政治体系不仅管理政治事务,还统治经济事务。经济组织、经济活动政治化,“经济——政治体制”高度一体化,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改革就必需首先破除这种政治垄断,进行政治分权。中国早期改革中出现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等现象,正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步子太小,经济与政治改革不协调。因此中国必需加快政治改革,实行分权与民主,而不是新权威主义所说的集权。

第二、新权威主义者把民主混同于无政府的动乱,把民主权威和集权权威混淆不分,是个严重错误。新权威主义者认为中国没有民主的基础,过早的实行民主会带来政治的动乱,形成“暴民专政”,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同时,他们认为中国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整合社会,因此这就需要中央权威。对此,民主派认为权威是具体的,不同时代的权威性质亦有不同:中世纪教会权威建立在信仰合意识形态基础上,东方社会权威建立在宗族家长制基础上,这两种权威都阻碍个人自由;现代权威应该建立在公民社会基础之上。现代中国需要的权威是现代权威,中国整合社会就必需扩大民主参与,在公民社会充分发展基础上整合社会。同时他们认为,“暴民专政”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暴民专政”下,看似人民决定一切、人民打到一切,但它缺少现代民主社会最基本的法律体系和法治观念,它实际上是专制实质下的民主外壳,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这种体制下“集权不受任何约束性的特点,使其可以强奸民意,运动群众按照一个意志模式把社会退到非理性的迷狂中。”[18]要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方法是实行真正的民主政治。

第三、新权威主义否认了实践民主的重要性。新权威主义者从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出发,认为中国缺乏中产阶级,人们没有公民意识;因此,中国的民主政治只能在经济发展后,才有机会实施,主张经济和政治的同时发展是一种“政治浪漫主义”。民主派否认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民主政治贵在实践。黄万盛将民主的含义分为“理想的层次”、“体制的方面”、“民主的实践”三个层次,其分别对应民主之理念、民主之社会政治结构和民主化的实践过程。“民主不是先验的,而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只有实践民主,才能学会民主,运用民主。”[18]他们认为,任何一种制度都是人创造出来的,因而,任何制度对于人们来说关键不在于能不能运用,而在于敢不敢运用。因此,中国现在关键是政府正确的引导民主化的发展,而不是集权。

此外,民主派还从民主与自由,民主、权威与法治等多方面的角度分析民主的必要性,在此就不作一一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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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强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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