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井喷特大事故原因
2008年11月19日 19:33新华网 】 【打印

  新华网重庆1月2日电(朱彬 李湉湉 苏海萍) 记者2日从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国务院调查组获悉,经过专家组的分析论证,认定这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几天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多次深入现场勘察,提取了相关物证,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向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了解情况,掌握了直接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有力证据。经过专家组的分析论证,排除了不可抗力和人为破坏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现已查明: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这些都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导致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下一步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12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事故管理方面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受到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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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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