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一席谈:取消民族造假考生录取资格合不合理?
2009年07月20日 17:43凤凰卫视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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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刚才这个31名到底公开不公开很多朋友是偏向于情的,我们要感化他,我们要保护大,刚才林格也说了一个和尚的故事,实际上是以出师的那种情怀,宗教情怀来衡量和保证这么一个开放的这么一个大的社会,这是不足以能够协调好的,也就是说你光靠道德是不能够约束那些不自觉的深人,那怎么办?我们必须恩威并举,恩就是我们的宽容,威就是要法制,要用法理来做一个硬限,绝不能触及这个法理。

主持人:好,谢谢,恩威并治。那我们先来看看威的部分。现在重庆考生民族成分这个造假事情引起很多的关注,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有关的人员,这件事情上,在幕后上牵扯到的人,有的被党内警告处分的。您看,也有撤销党内职务的,也有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的,也有党内严重警告的,也有党内警告的这些等等,这些处分是不是到了,能不能达到这种力量,就像林格说的,您这样讲也没有用啊,你加入不从深层次来改的话他明年后年还是一样一大堆,这种事情是永远没办法解决的。

陈步雷:不足够,远远不足够。为什么?我举个例子,张三如果骗了李四1000块钱就构成诈骗罪,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骗了一万块钱就是数额巨大的诈骗罪,可能三到七年,如果骗了五万块钱呢?那可能就是甚至最高能判到无期,那我问一下高考加了20分改成少数民族,不仅他读书的时候有优惠,将来可能选拔干部的时候也有好处,他这个民族造假行为和诈骗5万块钱行为哪一个社会危害性更重啊?按照就是说如果你有社会危害性就应该制裁,社会危害性越大应该制裁的越重,叫罪行相适应原则,因为这次党纪政纪处分我认为不能够代替法律责任。

主持人:那应该怎么样法律?

陈步雷:根据现行刑法看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现行刑法不行,那么我们要建议最高立法机关立即想办法修改刑法,对这种东西纳入形势制裁的范围。

主持人:农到刑事部分,有必要那么严重吗?

陈步雷:你想,诈骗1000块钱就是诈骗罪了,你这个事情骗了社会,骗了全社会骗了几十年你还了得啊?

周泽:我们法制是细节类推类比的,刚才讲说诈骗1000块钱跟这个有关系吗?这个完全是两回事情对不对?如果说这个处罚轻了,然后根据现役法律上如果它比较轻了,以后可以立法给他加重,如果说在现行的法律上找不到别的依据的话我们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你只能这样处理,这是法制需要付出的代价。

主持人:千万不能走极端?

周泽:对。

陈步雷:我是主张修改刑法。

周泽:对这些孩子来讲,自己的父母受到这样的处分,特别像何川洋那个状元,父母工作失去了,被开除工作籍了。完了自己在这个舆论千夫所指的情况之下,我们认为对他的惩罚还不够吗?还需要把他的录取资格也一并给他取消掉吗?

刘海明:我个人感觉处分是应该值得的,因为刚才状元小伙子说了,我还是比较同意这个观点,你看刚才那个处分,没有一个平民百姓的,没有工人没有农民。

周泽:这里我补充一下,因为我一再写文章批评他们这个,有很多重庆学生家长给我打电话,有的告诉我我们家就是普通的工人家庭,我说你们改这个户口有没有花多少钱啊?他说就没花什么钱,就是认识个人,因为在这个地方改户口已经成了风俗了,在个地方来讲可能一个地方处于地方本位保护这样的考虑,你看我这个县每个都给你们加分,你们跟别的县去竞争你就有优势了。

主持人:这是一个关键所在吗?就是周泽讲的这个现象来讲,海明是不是真的很明显,你从四川来。

刘海明:我上周给我老家打了电话,就是一个城市里边一个家长,我说大本身是少数民族,我就没给学生加分,他丈夫是汉族,她本身是少数民族,本来单方少数民族的话,孩子都要写成少数民族,因为为了加分,她说她本人非常反对这种现象,但是她说现在她女儿同学里面很多父母全是汉族的,纯粹为了高考再找关系,他可能买一瓶茅台,买一条烟找到民警就把户口给改了。

周泽:我这里头举一个例子,可能我们所有的家长都希望能够给自己的孩子加若干分,也让他在这种竞争中能够获得一种优势,所有的学生有都可能希望我的父母能给我想办法加若干分,也让我在应征中获得某种优势,可能这是每个人的天性,每个人都希望这样子,但是注定并不是每个人能够做到这样子,所以介于公平的考虑,我们一定要求执法者要严格执法,要依法办事。现在出了这样的问题很显然是这个部门没有严格执法,没有依法办事导致这个后果,我们把有关部门不去严格执法,不依法办事的后果专转嫁到一个学生的身上,对他进行严厉的惩罚,我们认为这公平吗?

主持人:好,来等一下我们听一听这位高考状元的说法,热烈掌声欢迎他,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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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虎一席谈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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