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启:教师工资翻番后比公务员高了吗
2009年10月01日 16:55珠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冰启

《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9月28日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老师算出来的“底薪”都让他们喜出望外,其中一个老师这么说,“我是中学高级教师、中高年限在5年以下、工作年限超过20年,对照《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我的岗位津贴是2140元,在加上生活补贴、交通费、住房补贴等,一个月能拿到6000出头,除去公积金和税,到手就能拿5000块,而这还只是基础工资这一块,另外30%的奖励工资还要等学校的考核方案下来再算。而之前我一年一共加起来也只有四五万。”于是,文章的标题是《南京教师绩效工资办法出台,待遇涨逾一倍》。(见9月29日《扬子晚报》)

真是可喜可贺。

说自己工资翻番的,是一知名小学副校长,大家知道,根据绩效工资标准,校长、副校长可能是这次工资涨得最多的,一般教师的涨薪水准,怎能同知名小学的副校长的绩效工资同日而语。教师待遇普涨一倍,既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绩效工资的主导思想——教育部门不是曾多次说,实行绩效工资不等于为老师涨薪?

而知名小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工龄20年,此前的工资是全年四五万,就拿五万计算,每月4166元,比南京在职员工平均工资高761元。可以由此推想,普通教师的工资,是不是在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之下?如果说这次教师工资大幅度增长,那只是因为基数太低太低。所以我们看到,南京三番五次禁止老师有偿家教,又是一票否决,又是不能评职称,却无成效,现在加工资了,老师才说出实情,教师待遇太低,谁在乎那纸禁令呢?

再回头来看“绩效”之后的工资,报道说,底薪就让老师们“喜出望外”,如果实情如此,那老师们真是太容易被感动了。早在2005年,南京就宣布 “将建立教师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和收入增加机制,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那么,就拿知名小学副校长的绩效工资与传说中的普通公务员工资对比,全年8万对每月8050元,哪个更高?这分明是小学教师的最高工资水平也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最低水平啊。当然,当地政府部门如果要否认,那就把公务员的工资彻底阳光化,不然,肯定有很多老百姓也与我一样这样对比,还会在网上交头接耳地传播。

“教师待遇涨一倍”,这确实能给我们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已经解决、甚至很高的假象。而现实是,解决教师待遇问题,任重道远。除了关注教师待遇与公务员“阳光工资”的差距外,在实行绩效工资过程中,过多地依靠地方政府,而不是加大省级统筹,有可能拉大同一省市内部不同地区教师收入差距(同一区内,则可能拉大强校与薄弱校的差距),这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导致优秀教师流向待遇高的地区,而不是把优秀教师轮换到教育薄弱地区。如何通过绩效工资制,真正建立教师待遇保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需要综合考虑,而不是急切就想宣布取得绩效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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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启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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