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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门”招录的不是子女是特权
2010年01月09日 02:22中国法院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AD IN PAGE 日前,有网友在温州一论坛发帖称,温州市龙湾区组织部、人事劳动局和监察局联合下发了“温龙人劳[2003]8号”《关于考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的补充规定》的文件。一些文化程度只有“职高和中专”的干部子女也被安排进了事业编制单位,实在令在震惊。(1月8日 中新网)

倘若说一些实权人物暗箱操作,通过不公开渠道将自己子女安排到“吃皇粮”或效益较好的岗位,这种情况无须大惊小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同样适宜于时下并不健全的招录考制度。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公开规定只招录领导干部子女,应是无知无畏到了赤裸的地步。

从招录考制度来说,领导干部的子女是招录考对象,普通百姓的子女同样是招录考对象,两者的公平竞争没有身份上的不同。然招录考只面向领导干部子女,显然是一种身份上的歧视,其根源就在于权力作怪。套用当前最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招考的不是子女,是特权”。

报道中并没有明说当初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如何出台了这样一个明显不公的文件,在百姓中又产生了一种怎样的激愤和口水。但既然这些职能部门敢于公开出台完全为领导干部谋取私利的文件,其自恃的就是权力集体无序滥用,不受约束、不加节制,随心所欲,还美其名解决“后顾之忧”。在此,人事管理制度被践踏得体无完肤,只能在特权下暗自痛苦、呻吟。

并不反对说,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就没有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有些同样面临着丈夫或妻子下岗及子女再就业等问题。但困难的解决,必须在公平的尺度下一视同仁,分享制度的优越成果领导干部与平民百姓没有区别。在制度的设计上人为地将官民割裂开来,让权力者自肥,这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而是权力操纵下的典型的“马太效应”——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组织人事部门招录中的不公是危害最烈的不公。此事虽然已过去六七年了,但有关部门不能对此含含糊糊、躲躲闪闪,应该及时介入调查,给百姓一个说法。

招录   招考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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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志坚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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