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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试用权续期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问题
2009年03月23日 07:51重庆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茅于轼:土地制度必然会改变

南都周刊:现在的居民住房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这会带来什么困扰?你如何评价这一制度?

茅于轼:自己买的房子只有70年的拥有权,这个规定显然是一个不合理的矛盾的制度,把很多问题推给了未来,推到了70年以后。在我看来,这个规定是相当可笑的,因为房子跟其它商品不同,它是推不动、长在地上的,现在很多房子都是刚建起来,60多年后我们会发现周围布满了突然“无主”的房子摆在那儿,国家要用车子把它们运走吗?这会带来大量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南都周刊:现在的物权法草案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譬如自动续期。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茅于轼:确实,现在的物权法草案提出自动付费续期,在我看来是决策层对规定作了新的解释,但依旧是可笑的。

按照新的逻辑,新房子70年后依旧会带来问题多多,怎么续费?怎么判断“公共利益”?这些都是回避不了的。很多人抨击它的操作性,因为我们不可能定下一个标准,譬如房价原价的百分之多少,或者算上折旧等等,去判断房主续期付出的代价,甚至我们无法想象——在70年后,所有交易的条件绝对会与今天的有不同,譬如利率、城市环境等等都会有所改变。

南都周刊:那该如何破解这一困局呢?

茅于轼:如果不做出一些比较实在的标准,恐怕关心自己的房子的人们是不会满意的,而这些人相信几十年后将占人口的大多数。

现在并不合适在自动付费续期等细节上下工夫,我更想强调的是,无论延期交易的方式如何,都必须建立在对等协商、双方(房产拥有者与国家之间)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合理交易的基础。按照目前的立法情况,应该说是把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稍微扯平了,但需要更坚决的字眼与制度去保证。

南都周刊:你的意思是,我们更应该把眼光放到立法细节以外?

茅于轼:当然,我们不必太过于计较这个法到底会定成什么样子。一座房子70年后变成什么模样,谁也说不清楚,我们既有的一些制度本身能维持多少年,这也是个大问号。尤其是土地制度,70年后相信跟现在会有很大的变化。因为我们运行的是市场经济,而土地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它不能真正地流动起来,买卖不了,跟世界的大潮流是不符合的,当它到了改变的一天,交易房子的内涵就会有深刻的改变。

始终,财产权保护和平等规则是人类最基本的制度安排,财产权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安排,要强调平等。在这个制度里面不应该有人享有特权,可以去侵犯没有特权的人。在市场经济之前,在改革之前,基本上人们的财产权都是不受保护的。在那些可以侵犯他人财产的历史阶段,人与人不平等,所以特权的争夺是最激烈的。在这个阶段以后,人与人的关系就变成了平等的博弈,这个时候人们才能把注意力转移到合作和创造上来。这是大家关心这个话题的最长远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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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士兵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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