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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沉尸葬母,一个穷人与守法的距离
2008年11月30日 14:59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

作者:刘洪波,资深媒体人

一个人,另一个人,另一个人,他们与国家的距离是相等的吗?

想到这个问题时,我会想到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差异。一个古代国家与一个现代国家,国民与国家的距离具有显著的区别。当代世界,并非所有国家都处在现代形态(也许换一种说法,可以说当代世界各国有各种特色样式的现代形态),因此,人们与国家的距离也是大不一样的。

但我想,问题可以缩小到国家之内。在一个国家里面,不同的人是否与国家等距离?不同的行为与国家是否等距离?

我看到《海峡都市报》11月29日令人震惊的报道,“老母猝死贫困儿无钱安葬,含泪沉尸河中”。这个标题中的“贫困儿”概念,使我以为无钱葬母的是一个未成年人,但内容告诉我,这是一名28岁的工人,从安徽到福建南安打工。28岁的青壮男子,靠劳动谋生,会连安葬母亲的费用都拿不出来?我宁愿相信这是一个谎言,人们心灵也许能够稍稍得到安慰。但这却是事实,这名工人一个月可以获得大概400元至500元的收入。人的遗体需要火化,这是合法的处理。火化一遗体的费用至少需要1000元,他至少需要两个月不吃不喝才能够使母亲的遗体得到“合法”处理。于是他将母亲的遗体“水葬”了,用编织袋和石头沉入河中。

这个28岁的青年,不是一个懒汉,却是一个事实上的“不孝子”。不孝并非他的意愿,却成了他未能逃脱的定数。他不是人间悲剧的制造者,但人间悲剧假手于他呈现出来。他的劳动是如此廉价,廉价到无力安葬母亲。守法是需要代价的,对于他来讲,就是出1000元钱去火化母亲的遗体。而这名劳动者出不起这个“守法钱”。

出不起“守法钱”的这名青年,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刑事拘留。他涉嫌侮辱尸体。尸体要得到有尊严的处置,法律是如此人道。公安机关迅速出动,追究了一起侮辱尸体的罪行,执法是如此果决。这是惩处一个涉嫌犯罪的行为,但事实上惩处的是一个人守法的能力。守法的最低成本是1000元,于是一个没有能力出1000元的人被惩处了,这个出不起1000元的人并不是游手好闲之辈,而是一个工人,他挥汗如雨,他泪下如珠。

这名涉嫌辱尸的工人,这个背负不孝的儿子,当他将母亲沉尸河中以后迅速被刑事拘留,由此体验国家与他的距离其实是多么临近。一个人可能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但国家却就在他身边,甚至他就在国家的身体里,所以他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国家会告诉他什么叫违法必究。

除了迅速刑拘,国家是否以其他形式显示了自己与这名贫困工人的临近关系呢?当他已经成为“不孝之子”并被刑拘之后,南安市一名原民政部门负责人说,其实南安办理丧葬手续,费用不会很贵,最低1000多元即可办理火化。泉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朴生表示,泉州各级民政部门虽没有设置专项基金用来补贴贫困百姓的丧葬费用,但若有困难的家庭,并能提供一定贫困证明(如低保户等),无论本地外地,都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从民政官员的说法,可以看到国家还是为贫困的人们不至变成不孝之子提供了门径的。不过,站在那个外地打工青年的角度来看,他怎样来衡量这一段“温馨的距离”呢。火化需要1000元,这个不贵的费用他是知道的,只是拿不出。虽然一次有尊严的安葬并不只是“依法火化”,但哪怕只是“依法”一下,都是他不可承担的费用。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没有专项基金;提供低保户等证明,他并不是低保户。这个温暖的距离,他走得到头吗?事实上他走不到头,心理上他根本不会开始去走,他会认为他的困难应当向国家提出吗?

一个无钱葬母的悲剧,发生在一个苦力身上。执法部门护卫了国法神圣,民政部门说出了一条温暖却无法行走的道路。一个人与国家的距离就此被丈量出来,面临困难时与在触犯规条时,温暖与冷峻,扶助与惩罚,国家有时很远,有时很近。有时它呼叫不灵,有时它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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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洪波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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