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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临近,一种价格为1000元的“黄金月饼”亮相河北石家庄。这种月饼不是用面粉和馅料做的,而是用黄金打造而成,其实就是一件工艺品。一些逛商场的普通市民表示,这种改头换面的“黄金月饼”一定程度上是为那些送大礼的有钱人准备的,普通百姓根本不买,也买不起,这容易滋生腐败,与中秋节的氛围不相称。(9月9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月饼大战又是硝烟纷起。本来,月饼市场之争只是一种商业行为,无须大惊小怪。但不容置疑的是,时下一些标价昂贵的月饼,早已褪去了其所承载的那种亲情团圆的意义,潜存了诸多的商业化、庸俗化,甚至是不良关系的因素。千元的“黄金月饼”就是一例。
据悉,这种“黄金月饼”是以黄金材质制作的月饼,是一种高档中秋礼品。显见,如此月饼能看不能吃,属于一种收藏之类的贵重物品。
这就让人担忧,不能吃的月饼消费者会要吗?特别是对那些大众消费者来说,买上几个价廉物美的月饼,全家喜气洋洋团圆在一起赏月吃月饼,这才是购买的真正意义。但相信有市场才有生产,精明的商家绝不会将此做为摆设,而是盯住了消费的“钱袋子”。
坊间早已有言:买者不吃,吃者不买。能够花上几千元买上几盒不能吃的月饼回家,除了某些确实有收藏爱好的富翁大款外,购买者都是出于一种目的,那就是打着送节的名义拉关系、跑后门。在这里,高价月饼成了融洽关系、暗箱操作的“敲门砖”,甚至是腐败的“遮丑布”。
其实,从许多倒下贪官的腐败案例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共有的现象,那就是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虽然贪官有狡辨之意,但利用这节那节顺理成章地收受诸如“黄金月饼”、红包之类,何尝不是腐败行径中惯用的伎俩?送者师出有名,收者受之坦然,而法律、原则往往就是被这种充满人情味的“黄金月饼”撕裂得千疮百孔。
因而,对商家来说生产“黄金月饼”,追求的是商业利润,无可非议。但对有关职能部门而言,这是一种值得警惕的信号,必须加以注意。
作者:
陆志坚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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