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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22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由于对资助者态度冷漠,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今年被取消了再次受助的资格。
现在的慈善,常常披上了道德的外衣,慈善者在行善的同时,也要求得到道德上的回报,于是,慈善方与受捐方,就成为了金钱与感恩的双向输出。这是社会的悲哀。
正所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受捐者受捐的时候,也同时要求付出一定的回报。这种回报不是物质上的付出,而是精神方面,道德方面的付出。在慈善者甚至我们整个社会看来,就是应该懂得感恩。如果不懂得感恩,就被认为是“忘恩负义”,在慈善者的角度看来是不可原谅的,还往往会让慈善者“心寒”,甚至停止了捐助。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里,受人恩惠,就应该图报,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慈善者捐出了金钱,就理所当然地应当得到道德上“感恩”的回报。这种思想早已深入我们的骨髓,以至于受捐者没有,或者是没有及时进行道德上的回报时,慈善者固然“心寒”,很多的慈善行动,也会随之停止。
从受捐者的角度看来,要他们说出感恩的话,就真的这么难吗?受捐者得到了物质上的帮助,理应感谢啊!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我们现在的社会,和古代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至少从受捐者的角度看来,自尊心已经被提到了一种很高的位置上。在一部分——甚至是很多——的受捐者看来,受捐的同时,也是个人自尊受损的时候,受捐者容易形成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容易在潜意识里对受捐形成抵触的情绪。在受捐者看来,受捐既然已经是一种情感上的伤害,为什么还要进行形式上的感恩呢?甚至有时还要公开我们的身份?如此情况下,感恩的心或许有之,但感恩的话,却未必有了。
双方僵持之下,慈善行动,就形成一种困境。我捐钱,你不感恩,那我就不捐,因为我“固然寒心”,慈善行动往往也就停止,这感恩与否,就成为了慈善行动的风向标。
但慈善者们应该想想,捐款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在物质上对困难者以实际的帮助,还是为了获取道德上的回报从客观上证明自己地位的优越?我相信大多慈善者是前者,而后者往往是慈善行为的附属品,但既然是慈善行为的附属品,为什么还让它成为慈善行为进行与否的方向标呢?
此身有余,授之予人,慈善行为本身,就已经非常高尚,倘若在行善的同时,却又不要求获得情感声的回报,这种行为,不更加高尚吗?这高尚本身,不就是一种情感回报吗?那些把感恩与否看成是慈善风向标的慈善者,应该深思,我们应该深思,社会应该深思。这也是解决慈善困境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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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岸儿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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