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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贫困县山东沾化有十五个县长助理》一文刊出后,引起了山东省沾化县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免去此前由沾化县委自行任命的13名县长助理的职务。(8月13日《经济参考报》)在舆论为“媒体监督的胜利”而欢欣鼓舞之际,笔者忍不住要泼上一盆冷水:这13名干部是否仍同样享受原来的待遇?
众所周知,大凡“×长助理”,都享受“×长”级别待遇。沾化县的15名县长助理,按惯例都应是副处级干部,享受了副处级干部待遇。而今媒体曝光致使13名县长助理被免职,如果这13人没有被降级降待遇,落实在这个省级贫困县百姓头上的负担没有减轻,只是少了13个人做事,岂不是更糟糕?
在去年各地的“三减”(减人、减层、减线)改革上,各地在党委换届后都报告减少了副书记,却鲜见有人提出多少人不再享受副书记待遇。
事实上,有些地方减少了市、县(区)副书记职数,就地又转为专职常委,享受的还是副书记待遇。这与中央的“三减”要求是不相符的,这种“换汤不换药”式的变革,既未“减人”,也未“减层”,更没有“减线”。
以前那种“官多管乱”、“人浮于事”、“职能打架”、“行政超支”等问题将仍然存在。
“精兵”必须“简政”,“减员”必须“降负”,否则改革没有任何意义,百姓也不需要这样的改革。笔者以为,干部职数的减少要与“高职低任”、“按岗设薪”等改革机制相配套,精简下来的中青年干部可以下放任职,层层级级“放”下去,达到官员总人数减少、行政总负担降低的效果,这样的改革才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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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彪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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