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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网消息:7月29日8时30分左右,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矿业有限公司支建煤矿(原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东风井,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造成22采区70人被困。
看到这里,谁都能知道,这又是一场人命矿难,悲剧就会接踵而来,又有很多家庭的幸福将跌进万丈深渊……
报道还说“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并对事故的抢救工作提出了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率有关人员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 目前,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支建矿业有限公司支建煤矿属国有地方煤矿,1958年建矿,为生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实际生产能力30万吨,属低瓦斯矿井。这次事故是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造成,透水量3000立方米。
对此,当地政府更是高度重视了。“接到事故报告后,河南省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已赶赴事故现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三门峡市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到现场指挥抢险。”
我也想问问那些天天说着安全第一的高官们,你们天天讲的安全只是像卖大力丸的只是练练嘴头上的工夫吗?抢险的前提为什么不是事先防范?为什么事故都是出了之后才高度重视?中国有个成语叫“亡羊补牢”,现在我看羊亡了,就白亡了,因为羊很多,不在乎几个或者几十个;再说,根本就没想到补牢,或者是做出补牢的样子。比如说天天检查混个吃喝,然后羊照样亡,亡羊之后的重视依然是高度的。
我对这种新闻,一点也没了惊讶,我在痛恨我自己麻木的同时,竟然有了一腔按捺不住的愤怒。我不是指责他们高度重视有什么不对,而是对这种事后的重视,成为一种事故报道的常态,每每事故发生,对事故本身尽量地淡化,无一例外地把重点放到后面的高度重视上。这种报道的常态,折射出事故频繁发生导致对事故“重视”的一种常态。然而,重视程度再高,也让人有一种假惺惺的感觉。我斗胆发问:难道这些官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厚着脸皮往返于各个事故现场吗?矿难连续不短地发生,这些往返于事故现场的官员哪个人引咎辞职了?在分享既得利益时高叫要与国际接轨,在事故处理承担责任时为何不与国际接轨?难道这也是中国特色?
我还想问:一个年设计生产能力只有21万吨,实际生产能力却能达到30万吨的国有矿井,超负荷地进行生产,是不是在拿矿工的命搞创收?以人为本的精神又体现在那里?再则,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为什么这么着急把资源采尽挖绝?难道不想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点什么?现在国外都是合理开采、合理维护,难道我们这些官员就不懂?
为什么又发生这样的悲剧?煤矿安全要严抓,为什么非要等到出了事故才来重视?这种重视与生命相比是不是太轻了?哪怕这种重视是高度的。如果老板不注重安全,那么给他卖命的人的安全只得听天命了。照这样下去,事故仍会继续、各种矿难还会源源不断地发生!我国也制定过不少安全设施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然而是否按规定办了,谁来负责检查?
有很多单位对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矿难,这样的事已经让社会麻木。为什么就不给行政不做为或渎职的官员严惩?每次事后上级追查也只是杀鸡给猴看,殊不知,咱们国度里的猴已经历练得和人一样了,根本不怕杀鸡,或者在你杀鸡的时候,他们还会在一旁拍手称赞说“杀得对”,然后照样做不是人做的 “猴”事。
我非常赞同李毅中的“须重典治乱”的观点。然而李毅中的话也成了老生常谈了。前年也是这样讲,去年是这样讲,到底明年他还能不能继续这样讲?我还想问一句:政府部门的官员能不能改变工作方式、变事后高度重视为事前严格监管?
谁都知道,同样是老生常谈的一句话:“矿难无一例外地都存在官商勾结,都存在官员的腐败”。腐败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猫鼠在共同利益下成为“一家亲”。腐败难于遏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务员的“不作为”,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那些“猫头鹰”式的公务员被提拔到重要岗位上能“有作为”吗?我痛恨贪官,也痛恨那些不作为的领导!
由于刑罚太轻,导致了许多人,特别是一些官员都参与了冒险得利。贪污几千万,只判个死缓,或者有期,这简直就是纵容犯罪、放任腐败。这就是所谓一方面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一方面贪污受贿官员越来越多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中央反腐力度越来越大,反腐成本也越来越高的原因。政策决定行动,对腐败其实很好处理,发动群众参与揭发检举。核实之后,数额达到100万以上,一律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且对贪官本人,一律杀头。这样,腐败不愁遏制不住。反之,姑息养奸,腐败只会越来越严重,矿难还会频繁发生。
说到这里,我祈祷井下的工友们能平安无事,但愿我这不是一相情愿。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苍天啊,保佑这些无辜的弟兄们吧!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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