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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遏制经济生活中的暴力倾向
2007年07月02日 08:13新京报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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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因四个多月工资近500万元被项目业主拖欠,近300重庆民工罢工抗议。不料,项目业主找来全副武装的人员,对工人实施蓄意报复,使十余名重庆民工伤亡,其中1人死亡,2人失踪,6人伤势严重。(7月1日《重庆晨报》)

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人的良知完全被利润吞噬,面对可能损害其利润收益的人,会本能地诉诸暴力。山西黑窑场、富源公司对工人施暴,其行为都属于这类性质,从窑主、项目业主到打手,都显示了人性的严重荒漠化。

为什么这些人施暴时竟如此肆无忌惮,居然是用汽车运来,并且统一着装?当地各级政府一个天然的职责,就是禁止民众之间相互使用暴力,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基本的和平秩序,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克制自己的暴力倾向,习惯于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

富源公司肆无忌惮组织人员专程赶来疯狂殴打工人,至少说明一点:这个业主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有严重后果。警察即使来了,也不能对自己怎么样。事实似乎正是如此。当地警察到来之后,打手们并没有停止施暴;对打人行凶者是否落网,当地派出所讳莫如深;当地政府官员去看望伤者,却没有表示对行凶者如何处置。

为什么当地政府未能雷厉风行地制止、打击如此使用暴力的行径?是否有些官员的“地方情结”在作怪。人们可以看到,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暴力的事情,在今天并不鲜见,而在本地企业雇佣外地员工的企业中,或者本地业主使用外地建筑工人的场所中,这种暴力倾向更加明显。可以说,本地企业对外地员工的偏见与歧视,本地政府官员对本地企业的无原则保护,加剧了暴力的使用,以致于某些人在经济活动中习惯于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

当然,本地企业与本地政府官员,客观上容易地建立起较为密切的关系。但如果这种关系本身让业主享有了相对外地农民工的某种特权,那么这些有特权的人就可能倾向于滥用特权,包括对不服从自己安排者使用暴力。

也许还有更进一步的理由:当地官员的政绩主要以经济增长指标衡量,他们天然地会采取亲商政策。外地工人要欠薪,当然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有些政府官员很可能对少数企业主、业主采取恶劣手段对付这些工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工厂的工人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原因正在这里。

在这样的环境下,这些遭到暴力侵害的重庆建筑工人,能否在当地获得公正而及时的救济?那些组织行凶者、及现场行凶者能否及时受到惩罚?农民工能否获得足够的赔偿?这些都令人难以乐观。当然,假如此事引起高层关注,当地政府或许会雷厉风行,农民工们也能得到救济。问题是,这样的高层关注毕竟是稀缺的,毕竟,在强调法治的今天,我们也不能总是靠高层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

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从根本上遏制经济生活中的暴力倾向?这种暴力现象并不少见,尽管其表现未必如本案这样极端。为什么会这样?如何驯化企业主、业主的心灵,使其按照和平的、文明的商业交易规则与工人、与交易对手打交道?显然,这既需要某种精神力量对人的心灵潜移默化,也需要一整套有效的制度约束人的本能行为。制度约束的关键是在权力与经济之间筑起防火墙,而金钱的力量一旦与权力结合,必然趋向野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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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京报社论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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