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共和”就是“台独”
2006年11月02日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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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5日,陈水扁在给老“台独”分子辜宽敏的祝寿会上,呼应他的关于“冻结现行宪法”,制定“第二共和宪法”,并强调实施时机是“现在进行式”。当此“北高两市市长”选举已全面铺开之时,竟抛出如此敏感话题,其用心可想而知。台湾岛内外媒体,已纷纷就此发表了评论。

什么是“第二共和”?就是把国民党在大陆期间的“中华民国”,视为“第一共和”,其所制定的“宪法”为“第一共和宪法”;而把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视为“第二共和”,现正推动的“宪改”视为“第二共和宪法”。其领土范围不再包含中国大陆,而只“仅及于台澎金马”。这就是“台独”,不过是一种换了包装的“台独”。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早在2000年,李登辉在《亚洲的智略》一书中就提出过这一主张。也就是这一年,我在《澳门日报》(同年8月5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曾指出,这不过是为他自己在1999年7月提出并受到各方强烈抨击的“两国论”招魂。李登辉说,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不再是以往的『民国』,而是有崭新内涵的『新的共和』”。说白了,这个“崭新内涵”,就是李登辉提出的“两国论”,后来陈水扁提出的“一边一国”论,亦即“台湾共和国”,如果继续沿用“中华民国”称号,那就是“法理台独”。两者本质相同,并无二致。

李登辉没有做到的事,他陈水扁能够做到吗?他有胆量去闯中国大陆《反分裂国家法》那个“底线”或“红线”吗?香港《亚洲周刊》最近即曾着文,一针见血地指出说:“陈水扁到目前为止,对于涉及统独的重大议题都是『只张那张嘴』,敢说不敢做”。中国大陆不可能陪你逗嘴,但是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假若陈水扁真的狗急跳墙,迫使中国大陆不得不启动《反分裂国家法》,那他将是第一号“台独”战犯,难逃两岸中国人民的共同制裁和惩罚。

陈水扁不能也不敢真的搞“台独”,那又为什么总是“跃跃欲试”的样子呢?也是《亚洲周刊》同一篇文章所指出的:“陈水扁总是在遇到政治危机时,才丢出统独、族群、制新宪等『神主牌』来激化台独意识;藉以巩固自己的基本盘”,而等到“玩到美国无法忍受加以干涉时,再以近乎讨饶的方式向美国寻求谅解”。多少年来,陈水扁不就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弄这个鬼把戏吗?如今北高两市“市长选举”已经开锣,民进党为陈水扁政权的贪腐形象搞得灰头土脸,目前时间又非常紧迫,此时此刻抛出这个敏感话题,也许多少会有点助益。这应该是当前陈水扁和民进党的基本想法。

主权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核心利益,全体中国人民决不可能有任何动摇和让步。台湾社会对陈水扁和民进党普遍有这样一个“共识”,即“施政无能,选举有术”。尽管过去六年,陈水扁和民进党的政绩如此不彰,贪腐问题如此严重,然而在他们所掌握的政权机器的操弄下,不排除在选举上仍能有某种得逞。不过,这里应该着重指出的是,中国的主权问题,是超越任何政治党派的,不管你是蓝营或绿营,不管你是国民党还是民进党,也不管你在这次或未来台湾选战中是胜还是败,都决不允许挑战中国人民在台湾问题上的主权。“台湾正名”也好,“法理台独”也好,“第一共和”也好,“第二共和”也好,只要在主权问题上与中国人民为敌,就都必然会碰得头破血流!

所谓“台独”主张者,不过是“跳梁小丑”、“蚍蜉撼树”而已。但愿一切操弄政治权谋和权术者三思之!(凤凰视点)

李家泉

   编辑: l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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