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龚刚模等涉黑案开审 被控非法持有军用枪支
2010年01月05日 16:5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2010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7天。 中新社发 伊忠萱 摄

中新社重庆一月五日电 (杜远)五日,备受关注的重庆龚刚模、樊奇杭等三十四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地检方以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十四项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诉称,二00五年六月,案首龚刚模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樊奇杭。此后,龚刚模通过提供大量资金供樊奇杭发放高利贷让其获取高额利息、无偿给予其投资的“保利夜总会”四成股份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组织发展壮大。樊奇杭则先后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等为骨干成员,其余人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方还指控,樊奇杭指使手下在二00九年六月制造了轰动重庆的江北爱丁堡小区枪杀案。而龚、樊二人为壮大组织实力,二00六年以来通过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各式枪支十五支、子弹五百余发,以武装该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据指控,龚、樊组织非法持有的枪支中,包括制式“五六-一”式七点六二毫米冲锋枪,制式“五六”式七点六二毫米冲锋枪,德国产PP式七点六五毫米制式枪,美国产PPK/S9毫米手枪,捷克CZ七五手枪,勃朗宁手枪等多条枪支。在重庆今年审理的涉黑案中,该组织持有的枪支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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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远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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