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涉黑案被告谢才萍案今日将一审宣判
2009年11月03日 03:1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3日上午8:25分谢才萍被押解进法庭 李靖 摄

谢才萍涉黑案团伙成员依次押解进庭 李靖 摄

中新网11月3日电 引人关注的重庆谢才萍团伙涉黑案将于今日进行一审的公开宣判。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强的弟媳,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当年是重庆市巴南区一名税务人员的谢才萍,据称后通过文强调到重庆市税务部门,性格张扬,嗜赌,2000年从单位离职后,纠集人员合伙开设赌场。2009年6月启动的打黑风暴中,谢才萍黑恶势力团伙终于被掀翻。

2009年7月21日,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谢才萍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09年8月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被逮捕。2009年10月14日9点30分,谢才萍涉黑团伙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作为重庆唯一一名“涉黑”女老大,她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5项罪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钱锋早前介绍,11月3日,谢才萍案将进行一审的公开宣判。李义案将于11月5日公开宣判。张波、张涛等人涉黑案将于11月6日公开宣判。

10月12日至20日期间,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相继对杨天庆、刘钟永、谢才萍、张波、黎强等五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2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同一天,重庆市三中院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刘钟永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两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刑。钱锋称,这两个案件将于11月10日在重庆市高院进行二审。

另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长余敏表示:侦查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清文强和彭长健案案情,预计本月将移送审查起诉。

庭审现场:

群众法庭外等候谢才萍案宣判结果(图)

谢才萍案将开审 法庭外警察拉起警戒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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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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