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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确保国庆中秋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
2009年09月10日 16:3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10日电 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国庆、中秋市场供应,维护流通安全,扩大消费需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通知强调,今年“十一”、中秋假期正值国庆60周年,又是首次国庆、中秋双节重合形成的8天长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两节”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积极协助流通企业组织商品货源,适当增加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确保市场供应。指导流通企业根据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扩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节日市场供应。

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流通安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产品质量。

三是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消费。组织引导流通企业,抓住国庆、中秋旺销时段,以“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为主题,积极开展购物节、旅游节、文化节、嘉年华等各类促消费活动。

四是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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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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