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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孟连原财政局长涉嫌犯罪案一审宣判
2009年09月10日 15:13生活新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 熊波

日前,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孟连事件中涉嫌贪污受贿的普洱市原市长助理刀立富、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朱德兴进行了一审宣判。今日上午9时许,该院对孟连县财政局原局长刘宏涉嫌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在普洱市原市长助理刀立富、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朱德兴、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的案件中,都可以看到刘宏的身影,用公诉人庭审时的一句话来说:刘宏是“7·19”孟连事件的关键人物。

今年44岁的刘宏案发前任孟连县民政局局长,曾任孟连县财政局局长。2008年11月,刘宏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刘宏涉嫌贪污公款共计2005.94万元,2008年孟连县的地方财政收入才3598万元。然而,刘宏4年贪污公款就达2000余万元,差不多吞下了孟连县近一年的地方财政收入。

在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上,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刘宏6次决定将孟连县财政局县乡企业开发公司的公款共计575万元,借给其个人所有的班顺茶厂使用,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175万元,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冲抵前次挪用的公款90万元;2007年12月27日,经刘宏批准以豁免手段贪污80万元,实际挪用公款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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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波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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