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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资水企否认以停水威胁政府涨水价
2009年09月10日 12:57法制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政资分开、强化政府的监管和供水服务责任、引入竞争、真实地披露企业信息,实为解决问题的根本。

正确协调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关系,清晰划分政府与企业责任体系,则是水价调整的关键

法制网记者 廉颖婷

“绝对不可能”。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有关人士用五个字,来回应媒体的报道。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有一份内参递到国务院有关领导案前,其中提到,兰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挟地方政府涨水价。”

9月8日,兰州威立雅接受《法制日报周末》采访时,首度针对“外资要挟论”报道作出回应。

而由“兰州模式”引发的水务市场改革的争论,又将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及角色定位,推至表面。这其中的其复杂性远超过涨价本身。

首度回应媒体报道

“近日,个别媒体由于不了解合资企业真实的运营状况,所做的没有客观依据的报道,危言‘外资要挟政府涨价’,无论从国情、企业理念、职业道德来讲,这都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希望各界客观真实地看待中国公用企业,在实行公用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所做的大量积极探索性工作,支持和理解公用行业走出一条提升城市供水水平,满足人民用水需求,公用行业充满活力的发展之路。”

针对30年经营到期的回报率,这位人士也作出了回应。

“在水价问题上,城市供水水价是由政府调控和决策的。在合资合同中,兰州市政府并没有向外方承诺投资的固定回报率和水价周期性上调。因此,政府完全能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供水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合理的水价方案。”

“对30年经营期限到期后,固定资产的返还的约定,也有严格的规定。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也与通行的国际惯例相一致。”

被妖魔化的外资水企业

外资水务企业在为中国供水市场带来技术、资金、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水务公共设施安全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一系列资产溢价收购的出现,使外资水务企业背上了“外资推高水价”的名声。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根据调研分析后认为,目前外资水务企业在中国供水市场中的份额约在4%左右;水价并没有因为社会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供水市场,而对当地的水价调整造成明显的影响。

因此,“不要妖魔化外资水务。”傅涛说。

再来看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威立雅)进入兰州的情况。

2007年11月,兰州威利亚取得了兰州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成为该市第一家取得特许经营的市政公用企业。

其中,国有控股55%,由中方出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权。因此,“能够有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用行业社会服务的性质也没有变。”

上述兰州威立雅人士强调,兰州市政府国资委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经过了兰州市、甘肃省、国家商务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自2007年正式合资经营两年来,目前双方合作良好,企业发展呈现出良性健康的发展趋势。”

供水改革不能免除政府供水服务责任

一位在兰州市政领域工作多年的人士向记者坦言,由于政府的投资缺位,将所有供水设施的投资成本全部推进了价格,从而造成过大的价格压力。

同时,通过供水资产溢价转让,部分城市的国资部门从供水行业中抽离资本的现象并不鲜见。

一些“市县政府甚至用行政高压的方式,逼迫供水企业为其政绩工程投资”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而这些投资均是企业自行贷款,并“进入企业成本”。

政府应承担相应的公益性的投资责任被弱化,而社会投资又难当投资重任。

所有投资成本都由企业自身承担,水价上涨自然难免。

“作为公共服务的供水服务需要政府投资,尤其是地方财政的投资,政府是公共服务当然的投资主体。中央政府需要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城市供水领域的沉淀性资产部分给予补助性投资,提高供水服务设施的水平。”傅涛说。

同时,水价要由消费者合理担负,而并不是完全由消费者平均担负。傅涛认为,政府有它的投资责任,要由财政列支部分来支持基础行业投资以体现它的公益性,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从社会保障角度要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用水,降低他们的支付压力。

“无论任何形式的供水改革,不能免除政府的供水服务责任。”上述市政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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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廉颖婷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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