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广州9月9日消息(记者邓文华 通讯员林劲标)“我们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今天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讯。你听清楚了吗?”“9月8日上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系统,对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现羁押于化州市第一看守所的被告人王某明进行了远程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在广东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
最高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被告人王某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某明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依法将案件报送最高法院复核。当日上午10时,被告人王某明被押解到茂名中院的视频提讯现场,身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被告人进行实时讯问。通过大屏幕,法官与被告人“面对面”进行问答,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每一句陈述和辩解,最高法院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提讯结束后,最高法院将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本通过法院内部传真及时发至茂名中院,由中院法官打印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再通过机要寄回最高法院。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由于死刑被告人大多分散关押在案发地看守所,最高法院法官提讯被告人必须奔赴全国各地,耗时耗力,而采用远程视频提讯,既能保证法官“当面”提讯,查清案情,又省时省力,最大限度提高复核工作的效率。为此,最高法院决定于今年8月1日开展对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利用法院专网进行远程视频提讯的,一般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羁押地与具备远程视频提讯条件的法院距离较近,能够确保提押安全的案件。这不仅是死刑复核提讯工作的一种新方式,也是人民法院贯彻科技强院方针的具体体现,利用先进的视频传播、网络技术为司法服务,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进而推动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邓文华
编辑:
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