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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租赁房解决夹心层有利吸引务工人员
2009年09月07日 15:07中新网-解放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天,由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正式公布,对相关行为予以了引导规范。单位租赁房旨在帮助部分单位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夹心层”解决阶段性居住需求,既有利于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有效缓解部分市场租赁需求,也有利于引进、留住各类人才和务工人员。

记者昨天获悉,早在《试行意见》出台前,上海部分国企、产业园区等,已在这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解了那些既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又一时无力进入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员工的“燃眉之急”。此次的《试行意见》也是在认真总结部分国企、产业园区经验后研究制订的。

宝钢单身宿舍 宝钢集团对单身职工宿舍主要提供给宝钢集团公司下属各公司在沪无住房的单身正式职工、三岛(崇明、横沙、长兴)地区的宝钢职工和引进人才租住。经初步测算,不包含利润的宿舍租金盈亏平衡点为单人间880元/人月,双人间528元/人月。宝钢集团采取逐年提高的计租方式收取租金,以体现企业对职工的支持力度,同时也提高有限房源的利用效率。第一年按盈亏平衡租金的70%收取,第二年100%,第三年130%,以后每年在上一年收费基础上递增30%。与周边市场化租赁房租金标准比较,第四年收费基本达到市场租金水平。

张江人才公寓 2006年以来,出台了《张江区域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人才公寓租赁服务中心,尝试用市场化手段积极破解园区“住房难”问题。经过三年来的运作,现已形成8个点的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房屋1505套,已入住7500人。张江园区的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周边市场房屋租赁价格,主要按可居住房间出租,每间1至2人,每套房屋可住2至6人,人均租金为500元至1500元/月。入住后由租赁服务中心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贴,最长补贴年限为三年。

闵行蓝领公寓 闵行区的蓝领公寓建设标准主要为宿舍,辅以少量的成套公寓(主要解决来沪人员家庭需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0至50平方米,每间租住人数不超过8人,且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凡是在闵行区从事务工、务农、经商、服务等工作,且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可以申请入住。本区域企事业单位成建制租赁的来沪人员为重点优抚和服务对象。出租价格一般人均为200元至400元/月,其中,在集中城市化地区稍高,在非集中城市化地区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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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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