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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称:拍假虎照是为了应付县里的领导
2008年09月28日 08:45广州日报 】 【打印

昨天,在经过了6个多小时的审理之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周正龙的上述指控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

周正龙为骗取奖金两次造假

从昨天的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周正龙造假虎照并非只有一次,在2007年的9月27日,周正龙就曾经带着自己女儿买的一部傻瓜胶卷相机以及年画虎,来到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拍摄了一卷假虎照,可是这第一次造假却由于相机质量不好,胶卷全部冲洗失败,所以没有造假成功。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称,从2006年以来,陕西省林业厅一直派出华南虎调查队到镇坪进行科考调查,周正龙曾担任调查队的向导。在担任向导期间,周正龙听说了如果能够拍到华南虎的照片,可以得到重奖的消息。

此时的周正龙因为给调查队担任向导,获得了林业局给予的1000元奖金。因此,周正龙萌生了要造假虎照以获得重金的念头。于是,周正龙通过朋友彭会财从别人家里弄来了年画虎,并用自己家里的傻瓜相机进行了如前述的第一次造假。由于第一次没有成功,周正龙又已经通知了林业局自己拍到了华南虎的消息,所以在2007年10月3日,周正龙又进行了第二次造假。

这一次,周正龙从妻子的堂弟谢坤元(时任镇坪县经贸局局长)处借来了两部相机,一部为长城牌胶卷相机,一部为佳能数码相机。借来相机后,周正龙长途跋涉,来到了距离第一次造假虎照15公里的镇坪县神州湾马道子林区北坡的一块平缓坡地上,将年画虎经过折叠并用胶条粘贴后,拍摄了62张假虎照。

辩护律师:

归咎周正龙一人不公平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正龙则认为自己没有欺骗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也没有骗取省林业厅的2万元奖金。“我是做了假,但是我不是诈骗罪,我到了林业局的办公室,局长覃大鹏看了我的照片15分钟,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上报,后来的事情都是县里给安排的,县长都在场。后来到西安,开新闻发布会,这些我事先都不知道。”周正龙说。

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称,周正龙确实是假虎照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拍完虎照之后,其后的局势发展都已经不在周正龙的控制之下。虎照没有经过严格审查的过程就公布于众,在随后7个月的时间内,在面对媒体的普遍质疑声中,相关部门又采取了拒绝回应的态度,这些都说明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周正龙:

我是被县里那些人害的

周正龙在自辩中则坚称自己是犯错误而不是诈骗罪。对于拍假虎照的动机,周正龙强调是为了应付县里的领导。“有一次,和领导们吃饭,领导们就说要我为镇坪做点贡献,尽快帮忙找到那个东西(华南虎),后来,县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个领导还专门开车三次到我家,让我去找华南虎。”周正龙说。

在最后陈述中,周正龙仍坚持自己是犯错误,愿意接受处罚,但希望法庭能够判他缓刑,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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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钢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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