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时30分,周正龙被两位法警押入旬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大厅。他身着蓝色羁押服,面无表情。围绕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两项指控,检方共出具21个证人的证词,以及虎照年画、虎爪印模具、拍摄所用相机等相关证据。周正龙在庭审中承认自己照片造假,但始终否认拍假虎照是为诈骗钱财。
■庭审焦点
诈骗罪是否成立
检方:周为奖金两次拍假虎
庭审过程中,检方公诉人出示了一份镇坪县林业局于2006年发布的文件。该文件称,如果有人发现华南虎,经鉴定信息可靠、资料真实,将予以重奖。该份文件成为周正龙是否存在诈骗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
公诉人指出,侦查人员是经周正龙之口得知该份文件的存在,这意味着周本人非常清楚相关奖励信息,因此,周在主观上具备了造假诈骗奖金的条件。同时,周曾在陕西省林业厅就公布照片的问题上表示过,林业厅承诺的“一万元奖励太少”,称“不给钱就不公布照片”,同时还向林业厅提出版权问题以及为其子周松安排工作的要求。这些事实,同样证明了周存在造假诈骗的主观动因。
是否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况,是衡量诈骗与否的客观因素。公诉人认为,周正龙虎照造假本身就是虚构事实,并以此骗取来自政府部门的奖励。
周正龙:造假属实但不是诈骗
周正龙承认自己照片造假。被问及用年画造假的目的时,他说,他为野生动物科考队当向导期间,镇坪县林业局多次催问他上山找华南虎的情况,他不得已才想出用年画拍摄来充数,以便交差。
周正龙说,从没有任何人授意他造假,虎照是他“一个农民自己想出来的”。同时,两次拍摄过程中,也没有人协助,虎照是用事先已设置好的相机直接拍摄所得。
虎照事件从照片公布到周正龙被批捕,其间的8个多月内,公众和媒体的质疑声浪不断,但周坚称照片为真。对此,周正龙解释说,最初虎照公布后,镇坪县有关部门曾出面授意“让我这样说”。
不过,周从始至终坚决否认自己有过以假虎照牟利的想法。他否认自己曾与省林业厅有过“讨价还价”,也否认索要版权一说。他说,“我一个农民,不懂啥是版权”。
周正龙称,假照片制作出来后,他将照片交给了镇坪县林业局。随后照片从镇坪到安康,再从安康到省林业厅,都是由县上安排的,他只是被动地听从县上安排,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意向。
周正龙说,照片公布后,是镇坪县县长叫周的儿子在县上领的2万元奖金,他并没有参与奖金的领取过程,并且2万元奖金招待各路记者已经花完了。
周正龙还举例说自己并非为了钱。他说,虎照引起关注的时候,一家网站曾出价15万元买他的照片,他没有卖;成都有人出10万元请他拍话剧,他拒绝了;有个日本记者请他跟虎照合影,报酬500元,他也谢绝了。周正龙说,这些都可以证明他拍虎照的初衷不是为了诈骗钱财。
“人头担保”影响恶劣
针对检方提出的非法持有弹药罪名,周正龙称,一部分弹药是在上世纪70年代做民兵时留下来的,为打猎谋生用,另一部分是政府为了保护考察组野外考察时发给他的,没有用完。
另外,检方称,“华南虎”事件发生后,遭到众多媒体的质疑,周正龙却仍然坚持虎照为真的说法,并表示愿意用人头担保,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为了掩盖自己假虎照的事实,周正龙还在今年4月份制作了木制虎爪模具,伪造了华南虎脚印。
周正龙称,人头担保只是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随便一说。
■其他指控
归咎周一人不公平
■辩护律师
在法庭上,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为周正龙做有罪辩护,承认周正龙犯有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两项罪名。但张勇认为,华南虎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将全部责任都推到周正龙的身上,这是不公平的。
张勇称,假照片是经过政府部门层层把关才对外公布的,拍摄照片后所发的2万元钱奖金,也是由陕西省林业厅决定,在这期间,是否发奖金和发多少奖金都不是周正龙能决定的。
另外,假照片是由镇坪林业局交给陕西省林业厅,然后由林业厅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这个后果是周正龙的能力不可以控制的。
此后7个月内,面对媒体的普遍质疑,相关部门又采取了拒绝回应的态度,这些都说明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勇提议,应该就此案建立纠错机制。
据本报记者张瑾《长江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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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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