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达赖境外转世将不被中央认可
2007年08月04日 19:37央视国际投票数: 顶一下  【
相关标签

核心提示:中国建国后首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规范管理法规──《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根据这部法规规定,流亡国外的达赖如果不能放弃固有立场,而是继续在境外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其在境外的转世将不被中央认可。 

新京报讯 (记者徐春柳)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活佛转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转世活佛的审批权限分四级。

《办法》共14条,包括转世原则、转世条件、审批程序、违法处罚等方面内容。《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颁布,将活佛转世管理具体化,标志着我国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进一步法制化。

《办法》第三条规定活佛转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其次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第三,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系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办法》规定,根据活佛影响的大小,转世活佛的审批权限分四级,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未经相应的人民政府或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的所谓转世活佛,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转世活佛应该有众多的信众,而且,其所在的寺院必须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但是,这两条流亡国外的达赖都不具备,因此,他如果一意孤行,继续在境外从事分裂活动,其将来在境外的转世将不符合历史定制,也不合法规,将不被中央认可。”国家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宗荣表示。

据介绍,“活佛”,意为“幻化”或“化身”。公元十三世纪,西藏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忽必烈封萨迦派教主八思巴为“西天佛子,化身佛陀”。此后,人们开始称西藏高僧为“活佛”。

各方表态:

西藏官员:达赖认定的“班禅”是无效、非法的

家民委副主任驳斥达赖提出的所谓大藏区概念

西藏自治区主席:达赖是从事分裂活动的政客

方媒体罕见长文斥达赖以自治之名行分裂之实

和宫住持:达赖利用宗教从事分裂不得人心

西藏党委书记接受德刊专访:达赖欺骗了祖国

相关秘辛:

"十七条协议"签订前后美国秘密策动达赖出逃解密

 

   编辑: 霍吉和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