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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13.7万个单位,查处损失浪费33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92亿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健全规章制度5052项,已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480件,其中审计署移送149件。
记者8日从审计署获悉,2006年,全国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的要求,继续深化了预算执行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更加注重把握总体,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全国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1.3万多篇,并受政府委托,向各级人大提交了审计工作报告。这些报告普遍注重反映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既如实揭露问题,又充分肯定成绩,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同时,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加大了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更加注重深化内容,加强了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
以揭露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为重点,加强了金融和企业审计。2006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对1114个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在企业审计方面,全国审计机关共对699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署重点开展了对8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对5户中央企业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以及对14个省(市)盐业公司及盐业专营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了效益审计。注重投资效益,加强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选择特定项目,探索开展专项效益审计。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加大了效益审计力度,全国省级以上审计机关的效益审计工作量已占总工作量的近40%。
以促进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着眼点,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据初步统计,去年审计专项资金总额达1万多亿元。
新华网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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